我认为可以要!
姐妹们,你们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分手了,前任突然发来一条消息:"把我送你的包还我,把我给你转的账还给我。"我当时看到这条消息,血压直接飙升!凭什么?但冷静下来一查法律,我发现这里面的门道可大了。
先说说我的闺蜜小雯的真实经历。她去年谈了个男朋友,对方追她的时候那叫一个大方,名牌包、金项链、大额转账一样不落。结果今年三月两人分手,男方一纸诉状把她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恋爱期间所有财物,加起来二十多万!小雯吓得半夜给我打电话,哭得稀里哗啦。我当时就陪她去咨询了律师,这才搞清楚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分手追回财产
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恋爱期间的财物往来,法院主要看两点:
一是金额大小,
二是赠与目的。
像平时一起吃饭、看电影的钱,情人节发的"520""1314"红包,生日送的鲜花口红,这些都属于"表达爱意的一般性赠与",一旦送出就不能要回。法院判例显示,这类小额赠与分手后索回的,基本都会被驳回。
但是!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送的大额财物,比如彩礼、钻戒、车子、房子首付,法律上这叫"附条件赠与"。如果最后婚没结成,这个条件没达成,送的一方是可以要求返还的。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的司法解释明确说了,双方没办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应当返还。我查到的数据显示,2022-2023年全国129宗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有57.63%的原告获得了一半及以上的彩礼返还。
那小雯的案子最后怎么判的呢?法院把她男朋友送的名牌包和金项链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判决她返还;但平时发的"520"红包、一起旅游的支出、节日小礼物这些都算一般赠与,不用还。最终她返还了大概八万块,算是躲过一劫。
所以姐妹们,我的建议是:
第一,恋爱期间收大额礼物一定要留个心眼,问清楚对方是不是以结婚为目的送的,最好有聊天记录留存证据;
第二,如果对方送你特别贵重的财物,你也别光顾着高兴,想想清楚自己能不能承担分手后的法律风险;
第三,反过来也一样,如果你给对方送了大额财物,记得保留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证明这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万一分手还能依法维权。同居分手补偿
感情归感情,法律归法律。咱们谈恋爱可以感性,但涉及到钱的问题,一定要理性。你们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评论区聊聊,咱们一起出出主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