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前,小学有一项名为“留级”的制度。若学生年龄小且学习成绩不佳,便不能升入高年级,需在原年级再学习一年。这本是好意,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老师为了自身教学成绩,既不顾学生年龄,也不管家长和学生本人意愿,仅班主任或代课老师一句话就能决定。
如此一来,结果事与愿违。家长不支持,留级学生自尊心受挫,不愿学习。老师之间也缺乏配合,语文老师决定留级的学生数学成绩并不差,数学老师决定留级的学生语文成绩也尚可。留级一年后,成绩依旧,还占用了学位,浪费了教育资源,后来该制度被取消。如今,有人提议恢复中小学留级制度,这完全是错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