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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经手的很多案子,第一步都不是打官司,而是“进法院的门”。很多人,手里攥着理

陈律师经手的很多案子,第一步都不是打官司,而是“进法院的门”。很多人,手里攥着理,但就是立不上案。为什么?因为一开始,路就走错了。



我讲个真事。一个老板,被罚了款,他气不过,在起诉状上写“请求法院公正判决”。结果,立案庭直接把材料退了回来。为什么?因为法院要的不是你的情绪,而是你明确、具体的指令。你要清清楚楚地告诉它:撤销处罚、确认违法、还是赔偿损失。就这么现实。



再一个,告谁?有个公司,街道办收了它五十万保证金,不退。它去告,被驳回了,说被告不对。后来我们发现,街道办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它就是行政机关,能当被告。你看,你连“对手”是谁都没搞清,这“仗”怎么打?



还有人,房子被认定成违建,要拆了。他到处找关系,请吃饭,拖了半年。最后来问我,我一看,起诉期限6个月,已经过了。那一刻,他人都懵了。找关系,可能让你觉得有点希望,但常常让你错过唯一不能错过的——法律的时间。时间一到,权利就“过期”了。你的房子,可能就因为你这半年的“运作”,而告都没地方告。想到这一点,后背不发凉吗?



所以,听我三句实在话:



第一,证据别等,现在就整理。所有文件、记录、通话,存好。



第二,诉求别虚,要像手术刀一样精确。你到底要法院干什么?



第三,时间别拖,法律的钟表,对每个人都一样走,到点就停。



你的权利,是等不来的,更是“活动”不来的。它就在法律白纸黑字的程序里。第一步走对,大门才会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