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缺德了!湖北武汉,女员工在公司干了整整26年,从年轻姑娘熬到眼睛全瞎了,竟被公司以刻意设计的“旷工”理由辞退,最终法院依法维护了员工合法权益,此事引发不少打工人共鸣。
1997年,王女士入职当地一家科技公司,26年间从基层岗位一步步晋升为商务经理,还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原本可平稳工作至退休。但长期的工作操劳,让她出现病理性视力恶化,最终被鉴定为一级视力残疾,基本丧失视力,无法正常到岗工作。
2023年2月,公司与王女士协商,提出让她居家休养,薪资从八千余元降至三千余元,每月只需提交病休证明,无需到岗考勤,王女士同意了该安排。
可仅过不到一年,公司便单方面更改规则。2024年1月15日,公司发布通知,要求全员实行门禁打卡考勤,且规定考勤时间从1月1日起执行,同时未告知王女士打卡设备位置及具体操作方式。
王女士视力完全残疾,无法自行找到打卡设备,多次向公司咨询打卡相关事宜,均未得到回应。公司在此期间,持续以未打卡为由记录旷工,直至2024年5月,以长期旷工、违反公司制度为由,解除了与王女士的劳动合同。
工作26年,将青春全部奉献给公司,晚年因病遭遇不公对待,王女士先后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法院经审理认定,公司此前已同意王女士居家休养,无考勤要求,后单方面变更考勤规则,未履行告知义务,故意造成员工旷工事实,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终判决公司支付王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二十余万元,以及拖欠的四个多月工资,公司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企业经营应坚守底线,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对长期奉献的老员工多些保障与善意,而非刻意算计。法律为劳动者筑牢了权益防线,此类不公行为终究会受到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