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籍华侨彭敬初,出国前家有父母兄弟 5人,佃耕3亩,十分之六收成交地租;1922年遭遇水灾,两亩地成了沙堆,地主逼租,生活 困难,他听人说“南洋一日三餐三样菜,有鱼又有豆,星期天和节日有烧猪肉,做工一日才 挑三担泥”,于是偷偷离开家乡,同五六人跟“客头步行到湛江,乘船经香港到 印尼当矿工。黄四,家贫兄弟失和,1923年找到“客头”同30多人一起,徒步到梧州,乘船 经香港至新加坡邦加,当锡矿挑泥工。六靖沙冲的刘月梅,1927年侨居马来西亚后, 曾多次回县贩卖“猪仔”100多名出国。那些贫苦农民被拐卖去南洋,旅费都 由“客头”先垫支,到南洋后以头几年的工资作抵偿,因而多数侨胞都须要挨几年“牛工” 才能领取工资和获得人身自由。摘自北流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