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傻!永嘉多人已判刑!可别上山乱挖了!
近日,央视新闻报道,湖北襄阳有人挖 4 株野生兰草被刑事立案的消息刷屏,很多人看完都懵了:不就是挖棵草吗,怎么还犯法了?这事真不是开玩笑!在永嘉,已经有不少人因为乱挖野生植物,被判了刑、罚了款、留了案底!
今天就用咱们永嘉的真实案例,跟大家讲清楚:哪些植物不能碰,碰了有多严重!
案例 1:永嘉男子吴某上山游玩,看到崖壁上的野生春兰好看,直接挖了7 株带回家种。结果被村民举报,一鉴定:春兰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最终判决:有期徒刑 8 个月,缓刑 1 年 2 个月,罚金 3000 元。
案例 2:挖 “金豆” 盆景卖钱,判刑 + 补种。永嘉有人挖野生金豆做盆景卖钱,明明知道已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还继续挖、继续卖。2023年被判:有期徒刑 1 年 10 个月,缓刑 2 年 6 个月,罚金 22000 元,还要补种百余株赎罪。
案例 3:永嘉岩坦镇有人私自采挖、买卖野生长叶榧树(国家二级保护),本来是报警说树被偷,一查才发现:报警人自己也违法!最终采挖者、工人、购买者3 人全部被刑事处理,成为温州首例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就因为几株花,几棵树,一辈子留下刑事案底,太不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