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出狠招!制裁成了笑话聊聊一个重磅消息。5月2日,商务部发布禁令,阻断美国以涉伊朗石油贸易为由,对中国5家企业进行制裁。这次阻断暗含了一个杀伤力极强的“狠招”。
阻断令明确,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美对中国石化企业的制裁。注意,这里没明确“主语”,结合上下文,当然是“任何配合美国制裁的中外公司、机构”。
《阻断办法》第九条民事赔偿机制,也被正式激活,这是真正的狠招。
通俗讲,被制裁的中企,可在国内法院起诉任何配合美国制裁的外国公司、银行等机构。只要这些外企配合制裁,给中企造成损失,中企就可要求全额赔偿。
更关键的是,判决后若外企不执行,国内法院可直接冻结、拍卖其在我境内的资产抵债。这种切肤之痛,哪个企业敢轻易尝试?唯一例外是,外企提前申请豁免并获批(即不配合制裁)。
这招之所以厉害,是以前外企配合制裁不用担责,现在必须二选一:要么配合制裁,赔钱、丢资产、丢市场,付出惨痛代价,要么老实点。
一些外企可以吃饭砸锅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