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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块一吨收甘蔗,你还骂我黑心?”化州老板助农反被骂,蔗农一番话让人心寒

“380块一吨收甘蔗,你还骂我黑心?”化州老板助农反被骂,蔗农一番话让人心寒

一、好心收甘蔗却被骂“资本家吸血”,老板一脸懵

广东化州,有个叫陈耀的老板开了家糖厂,专门收甘蔗,目的是帮当地蔗农解决销路。本来这是一件好事——种出来的甘蔗有人要,不用烂在地里,多多少少能换点钱。

可没想到,最近有个蔗农跳出来,把陈耀骂得特别难听。

这个蔗农说:陈耀收黑蔗380块一吨,黄蔗400块一吨,算下来才两毛钱一斤。这点钱刚好够付砍甘蔗的人工费和运费,蔗农辛辛苦苦干一年,最后一分钱赚不到,全让陈耀的糖厂赚了利润、还博了“助农”的好名声。

他直接骂陈耀是“一边吸劳动人民的血,一边装仁义道德的资本家”,还说真想帮蔗农就该把收购价拉高,不然就别假惺惺做好人。

这话一出,有人站蔗农,也有人替陈耀喊冤。

二、换个角度想:没人收,甘蔗烂地里,亏得更多

咱们冷静下来掰扯掰扯。

假如,我说假如——假如没有陈耀这家糖厂,蔗农的甘蔗该怎么处理?

大概率就是:甘蔗在地里没人要,慢慢烂掉。蔗农之前买蔗苗、施肥、浇水、杀虫的钱,全打了水漂。更惨的是,你下一季想种别的作物,还得自己花钱雇人先把烂甘蔗砍了、运走、填埋,又是一笔额外开销。到时候亏得可不止“赚不到钱”,而是本金都要倒贴进去。

所以,糖厂来收甘蔗,本质上是帮助蔗农减少损失,而不是保证蔗农一定赚钱。市场行情就摆在那里,出糖率低的果蔗本来价格就上不去,能有人收、能回个本,已经算是最好结果了。

再说了,陈耀没有拿刀架在任何蔗农脖子上逼他们卖。觉得价格低,可以不卖,可以找其他出价更高的糖厂,甚至可以自己留着自己吃、榨汁卖。这是双向选择、你情我愿的事。如果其他厂给的价格更高,蔗农早跑过去了,何必一边卖一边骂?

甘蔗不是陈耀逼着种下去的,合同也不是他逼着签的。买卖自由,嫌价低可以不成交,成交了转头骂街,这理说不通。

三、法律角度:自愿交易、市场定价,骂人可能还违法

除了讲道理,咱们也得讲讲法律。这件事里,有几个法律知识点值得说清楚。

第一,糖厂和蔗农之间是典型的买卖合同关系,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民法典》第595条明确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4条到第6条则规定了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也就是说,只要双方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谈好价格、完成交易,外人不能说“你卖便宜了”就指责买家违法或不道德。

陈耀报出的价格,蔗农如果不同意,完全可以不卖。如果他觉得价格低但还是卖了,那在法律上就意味着他对这个价格是认可的。事后反悔、在公开场合辱骂对方,反而可能构成名誉侵权。

第二,公开辱骂“吸血资本家”“假仁假义”等言论,可能涉嫌侵犯名誉权。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蔗农在公开平台(比如微信群、朋友圈、抖音)指名道姓骂陈耀,用词带有侮辱性,陈耀完全可以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您可以表达对价格的不满,可以通过协商、甚至拒绝交易来表达,但不能随意给人家扣帽子、搞人身攻击。

第三,如果糖厂确实存在“压价+垄断”行为,那另当别论。但目前明显不是这种情况。

有人可能会说:“整个镇上就他一家收甘蔗,他不给高价我们也没别处卖啊!”如果有证据证明糖厂利用独占地位恶意压价、串通同行搞价格同盟,那可能涉及《反垄断法》里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但从目前信息看,化州当地不止一家糖厂,蔗农也有跨区域销售的自由。买卖双方都没有被强制,那就是正常市场行为。

市场经济的底层逻辑是:你可以嫌价低不卖,他也可以嫌价高不买,谁也别绑架谁。

写在最后:升米恩斗米仇,别把别人的情分当成自己的本分

说实话,陈耀这件事让我想起一个老话:升米恩,斗米仇。

你在他快饿死的时候给一升米救急,他感激你;你不断地给,给成了习惯,有一天给少了或者不给了,他就恨你。

蔗农种甘蔗不容易,这个谁都承认。但糖厂也不是做慈善的,它要算成本、要经营、要活下去。陈耀能顶着行情不好继续收甘蔗,还给拉甘蔗的司机管饭、补等候费,已经做得够到位了。换一个老板,一看这行情,直接关门不收了,蔗农连那两毛钱一斤的回本机会都没有。

把别人的情分当成自己的本分,对着帮你止损的人敲竹杠,这本质上就是喂不熟的白眼狼。真等哪天没人敢来收甘蔗了,烂在地里的不是甘蔗,是你自己的贪心。

有人收总比烂在地里强。占了便宜还卖乖,最后谁还敢来帮你?

最后想问大家:

你觉得陈耀的收购价合理吗?蔗农有没有权利公开骂人?在这种情况下,糖厂和蔗农之间应该怎么平衡利益?欢迎在评论区说出你的看法。

来源:综合化州当地网络讨论及多方观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