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很少发生强奸案?难道是因为古代色狼更少?实际上并非如此,其背后的真实原因让人难以接受......
很多人翻看历朝历代的史书卷宗,都会发现一件特别奇怪的事情,战乱仇杀、贪腐舞弊、盗窃斗殴这类案子到处都是,可是记录在册的性侵相关案件却少得可怜。
不少人下意识就觉得古时候百姓品性高洁,男人都能克制自身的情欲,不会轻易做出越界伤人的坏事。可只要稍微深入了解古代社会的真实样貌,就会明白这根本不是人性变纯粹了,古人同样有着正常的七情六欲,男女之间的情感与生理需求,从来都没有随着朝代更替消失过半分,欲望这件事从来不分古今。
古时候女子日常活动的范围被死死困住了,根本没有多少独自在外走动的机会,这也变相减少了恶性事件暴露在外的数量。封建礼教流传千年,早就定下男女授受不亲的规矩,世家大户的姑娘常年待在深宅大院里,出门必须有人贴身陪同,还要遮挡面容,不会随便和陌生男子碰面。
普通农家女子也大多只在家周边劳作,白天出门干活,天一黑就紧闭家门,很少单独走夜路、去偏僻荒郊。女子很少孤身在外游荡,坏人找不到下手的时机跟场所,自然很难留下公开的作案痕迹,外人自然就觉得这类案子不多见了。
受害女子大多不敢去官府告状,只能默默吞下所有委屈,才让大量恶行彻底消失在史料当中。在古代社会里,女子贞洁远比自身性命还要重要,一旦遭遇侵犯,最先被议论的不是作恶的坏人,而是这名受害女子。
事情只要闹到官府,方圆乡里都会知道女子失了名节,不光自己一辈子抬不起头,整个家族都会跟着蒙羞,甚至连家人婚嫁都会受到牵连。不少女子就算受尽屈辱,也不敢声张,家族长辈为了脸面,也会强行压住事情不让外传,私下草草了结就完事,一桩桩案件没人上报,自然不会被记录进官方档案里。
古代律法看着惩罚凶狠无比,可实际判决却极度不公平,权贵作恶基本不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唐宋明清各朝律法,都把强奸罪名定得极重,普通百姓犯下这类罪行,大概率会被判绞刑、斩刑,就连未遂都会被重杖流放千里。
可律法从来都是偏向权贵阶层的,王公贵族、地方恶霸欺压普通女子,官府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贵族强占民女、豪强欺凌底层女子,往往只会从轻发落,甚至靠着钱财人脉直接脱罪。底层女子就算鼓起勇气告状,也大概率讨不到公道,反而会受尽衙门盘问羞辱,久而久之没人愿意再去寻求官府帮助。
当时社会有着大量合法发泄欲望的渠道,男子根本不用冒险触犯律法做坏事。从古到今青楼风月场所一直存在,贫苦人家女子被买卖调教,成为权贵消遣的工具,这类交易在古代是被社会默许的事情。
大户人家的奴仆丫鬟,身份本就属于主人私有财物,主人随意侵占她们身体,在当时根本不算犯罪,旁人也不会觉得这是恶行。还有婚嫁制度很早就能匹配男女需求,早婚现象十分普遍,男子十几岁就能成家娶妻,正常生理需求都能通过婚姻满足,自然没必要冒着杀头风险去做违法的性侵之事。
古代判定性侵案件的标准格外苛刻,很多受害情况根本没办法被认定成罪行。官府断案只认可当场暴力反抗的证据,单纯言语恐吓、胁迫伤害,都不算做强奸论处 。
女子要是没有明显伤痕、没有旁人当场作证,案子就很难立案。加上古代没有任何刑侦技术,找不到物证就无法定罪,很多被侵害的女子拿不出证据,只能任由坏人逍遥法外。还有很多家族私相调解,把受害女子强行嫁给施暴者,这件事就直接当成家事抹平,官府也不会再过问,案子压根不会进入司法流程。
还有史料记录本身存在很大漏洞,大量民间小事根本不会被写入正史。古代史书都是文人官员编撰,重点记录皇室纷争、朝堂大事、天灾战乱,普通百姓身上的悲惨遭遇,很少会被认真记载下来。州县基层档案保存条件极差,历经战乱火灾、朝代更迭,绝大部分民间案件卷宗都彻底遗失了。加上古人习惯用隐晦词语指代这类事情,不会直白写明案情,后人翻看古籍,也很难分辨出哪些才是真正的强奸案件。我们看到的稀少记录,不过是冰山一角,真实发生的数量,远比史书上写的要多太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