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内强奸罪成立,那么还有几个罪名应该成立。
婚内卖淫罪。男女成婚,女方外出卖淫嫖男人,也是违背了丈夫意志,也应该判罪。
婚内出轨罪。只要是合法婚姻存在,女方出轨,背着丈夫与其他男子发生两性关系,也是违背合法丈夫的意愿,理应受到法律惩罚。
女方拿婚内强奸来惩罚丈夫,本身就是违反《婚姻法》,不要认为法律无限制保护妇女权益,妇女拿婚内强奸来与丈夫进行博弈,只能加速婚姻家庭解体。
女方卖淫和出轨他人,的确是女人的性同意,但她的非法行为丈夫同意吗?她没有违背丈夫意愿吗?
过度强调女方意志而草率男方意志,绝对是不公正的。
法律不仅约束男方可能发生的所谓“婚内强奸”,也要根活女方仗法作妖,更不可单方听信某一方的口吐芬芳。
这种说法很容易导致冤假错案发生,因为这种事件发生时根本没有第三方在佐证,凭女人胡言乱语的确不是最具说服力的证据。
妇女的意愿不能放在法律真空中,同样也受到法律的掌控。
法学专家刘宪权教授说过,把婚姻强奸罪放在合法婚姻内,会产生灾难性后果。
社会不稳定,家庭解体。
造成新型的男女不平等,女方拿捏丈夫过于激烈会产生刑事犯罪。
使未婚男女青年惧怕婚姻家庭,不敢承担责任。
会产生更多的不婚不育不生孩子的家庭。
出现更多的男女单身族。
会影响人口增长,出生率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