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随着农村学生入学率不断提高,每个大队都兴办了一所包含一至五年级的小学,每个生产队也设置了一、二年级的教学点。学生数量的增长使得对教师的需求相应增加,而公办教师数量有限,民办教师便由此诞生。
那时,民办教师的选拔颇为随意,很多时候只要大队书记和生产队长认可即可。所以,民办教师队伍的学历良莠不齐,有高中毕业的,有初中毕业的,甚至还有小学毕业的。更荒唐的是,队伍里竟有右手残疾只能用左手写字的,还有不识字的文盲去任教。
有一位退伍军人,负责管理大队的小麦脱粒机,按顺序为各生产队脱小麦。一次调试脱粒机时,他的左手被机器“咬掉”,最终只能截肢。伤愈后,大队革委会决定让他去学校当民办教师。但他不识字,有人出主意让他先到小学二年级学习一年,第二年再教一年级语文。学习期间,他每天记十分工。然而,第二年教一年级语文时他十分费劲,教育主管部门也不认可,后来他便自动离开了学校。 还有教学点上的民师,有不认识拼音的,有不懂语法的,有不懂分数加减法的。针对当时民办教师队伍的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状况,80年代初进行了两次民办教师大整顿,撤销教学点,取消大队小学戴帽初中。对民办教师进行文化知识考试和教学能力考核,三分之二的民师回到农业第一线,参加农业学大寨运动,有的当上了记工员、生产队保管员,还有的当上了生产队长。留任的由县教育局颁发民办教师任用证和教材教法过关证。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对获得双证的教师利用暑假进行培训,平时也安排离职短期培训。后来学校再招民办教师时,就采取公开招录高中毕业生、择优录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