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志记载:解放前,博白境内无发电设备。1956年在县城创办县电厂,发动机40马力,以木炭为燃 料,发电机为10千瓦,12月8日开始发、供电,县城第一次用上电灯。1961年改用160马力的 柴油机,发电机为88千瓦。1969年县电厂从广州买回一台1800马力柴油发动机,又买零件自制一个1600千瓦发电机, 实际发电1200千瓦, 1973年开始用于发电。由于每天要耗油6吨多,因此雨季只用水电,不 发火电;每年枯水期有一、二个月用火电补水电之不足。1983年以后,县电厂停止使用火电, 人员和财产归属县电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