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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7月21日深夜,杨灵芝以一种惨烈、血腥的方式结束了一个长期霸占她、凌辱

1996年7月21日深夜,杨灵芝以一种惨烈、血腥的方式结束了一个长期霸占她、凌辱她的男人的性命。
然而,杀死这个男人,惊恐万状的杨灵芝准备自我了结时,一个怯怯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妈妈,我怕!”
那一刻,大概才是她人生中最惨的顶点,她连死的资格都被剥夺了,5岁的女儿投来的那束惊恐的目光,逼着她不得不抛弃为人的尊严,亡命天涯。

杨灵芝的人生刚开始,悲剧就开始了,这是天底下最悲的悲剧。
1964年,杨灵芝出生在河南省遂平县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年轻时的她漂亮、灵秀,有着农村姑娘对爱情的朴素憧憬。
1985年,21岁的杨灵芝偶然认识了邻村一个名叫董洪的男人。董洪会弹吉他,这在那个年代是绝对的“文艺青年”,琴弦一拨,就把杨灵芝的心给勾走了。
意乱情迷下,杨灵芝根本没有了解对方的底细,稀里糊涂地就结了婚。婚后她才知道,这个看起来斯文的男人,其实是个惯偷。这是命运给杨灵芝上的第一课:有些美丽的声音,只是为了掩盖肮脏的手。
但是那时候,杨灵芝根本不懂痛悟,婚后她选择了“嫁鸡随鸡”,试图用温情去感化丈夫,两个女儿的出生甚至让她一度以为日子会慢慢好起来,但董洪在盗窃的路上越走越远,昼伏夜出,根本听不进劝阻。
1994年6月,董洪入室盗窃被抓获,判处有期徒刑10年,杨灵芝也因为替丈夫窝赃,被关进了监狱3个多月,交了一大笔罚金才被保释出狱。
出狱后,穷到一无所有的杨灵芝,为了活下去,不得不把年幼的女儿送回娘家,自己跑到深圳打工。
但是这一去,却让她陷入了真正的魔窟。

到深圳的第一天,极度缺钱的杨灵芝就遇到了一个自称是河南邓州老乡的男人张勇。
张勇收留了她,当天夜里就露出了獠牙,提出要发生关系。
杨灵芝反抗,张勇直接掏出一杆猎枪顶住了她,恶狠狠地说:“臭娘(们),若不答应,老子就叫你当个外地鬼!”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杨灵芝就这样被这个恶魔用最粗暴的方式强行奸污了。
更绝望的是,随后张勇扣下了她的行李和身份证,断绝了她逃跑的后路,稍有不顺心就是一顿毒打。
在那些非人的日子里,杨灵芝不仅是张勇泄欲的工具,更成了他随意殴打的出气筒。后来两人来到河南内乡县开了个理发店,张勇的暴戾变本加厉。他不仅打杨灵芝,还经常体罚她才5岁的女儿二丫(后被接来的),让这么小的孩子在墙根跪板凳,不给饭吃。杨灵芝想过带女儿逃走,但张勇威胁她:“敢分手,就杀你全家!”这个瘦弱的女人被彻底囚禁在了暴力的囚笼里。

案发那天,因为太累,杨灵芝没吃饭就睡了,可醉醺醺回家的张勇并不肯放过她,又开始了一顿毒打,还让年幼的二丫跪在板凳上受罚,一直折腾到自己累了才倒头昏睡。
夜深人静,看着躺在床上昏死如猪的恶魔,再看看由于极度疲惫而跪在凳子上直打瞌睡的女儿,杨灵芝的内心彻底崩塌了。
她不知道这样的噩梦何时是个头,既然逃不掉,那就同归于尽。
长期积压的恐惧、屈辱和愤怒,压断了这个母亲理智的最后一根弦,她抄起了门边那根粗重的铁棍。张勇在剧痛中惊醒,然而一切都太迟了,这个恶贯满盈的男人死在血泊中。
她本来想去死的,但女儿那一声“妈妈,我怕”把她拉回了悲惨人间。
是啊,她是一个母亲,她解脱了,女儿怎么办?于是,她连夜处理掉了张勇的尸体,背着5岁的孩子,沿着312国道向西,开始了漫无目的的流浪。

那是真正意义上的流浪乞讨。没有钱吃饭就找人讨口剩饭,渴了就趴在河沟里捧水喝,累得走不动了就躲进烂窑或是树林里过夜。
更悲惨的是,在逃亡的8年里,她不仅承受着杀人的恐惧和良心的谴责,还因为身份特殊,多次被歹人强暴。
在陕西蓝田,一个独眼的壮汉抓住她们母女在花生地拔花生充饥,以此作为要挟,粗暴地强奸了她。因为害怕暴露身份引來警察,她只能把眼泪往肚子里咽,连报警都不敢。算下来,在那8年颠沛流离的逃亡路上,她被侮辱的次数多达十几次。可是她不敢停下,她只能咬着牙带着女儿远走。这8年,她带着女儿跑遍了河南、陕西、安徽、河北等地,仅仅是为了像老鼠一样活着。
2004年,隐姓埋名长达8年的杨灵芝,因为给老家亲人寄钱这一举动,暴露了自己的行踪,被河南内乡县警方抓获。被抓后,这个受尽磨难的女人异常平静,甚至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负责案件的派出所所长吴建波,面对这对悲惨的母女,心里非常沉重,案子虽然破了,但他根本高兴不起来。
法庭上,杨灵芝的遭遇打动了许多人,但她毕竟犯了罪。最终,法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灵芝死缓。判决书下来的时候,杨灵芝哭了,那种哭,不是伤心是解脱。

杨灵芝这一生,宿命一般地总在被男人拖入深渊,嫁给弹吉他的是贼,去深圳遇到的又是魔,一路逃亡,恶人无处不在,就是没有一个好人。
杨灵芝在法庭上曾请求法官重判她,她说:“我宁可坐一辈子牢,死在狱里。”
很多人把这句话当成答案来回答——一个女人悲惨到极点,悲惨到最后,到底是怎样的?
死不是最悲惨的。
不能去死,但活着的每一天都暗无天日,备受凌辱,这才是最悲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