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观察者网报道,美国彭博社报道称,中国方面据称已指示本国企业不要理会美国的制裁措施,并称这一做法在以往并不常见,被外界视为一种强硬回应。
前几天中国商务部发了个公告,编号第21号,大概就是一句话拆开说:不承认、不执行、不遵守。
说白了,就是针对美国之前把几家中国石化企业拉进制裁名单这件事,直接表态,在中国境内,这类制裁没有法律效力,就是不认。
这个说法一出来,外界反应挺快。
过了两天,美国彭博社那边也报道了这件事,话说得比较克制,但意思其实很清楚,大概就是:中国这次让本国企业不再理会美国制裁,这种情况以前基本没见过。
有点“说出来自己都觉得有点意外”的那种语气。
2025年,美国还是老一套操作,依据所谓的行政令,把几家中国石化企业列入SDN清单,理由是涉及伊朗石油交易。
但问题是,这里面有企业自己已经明确否认过相关业务,并不认同这个指控。可美国那边还是按自己的规则推进,把名单直接挂出来。
本质上还是那套“长臂管辖”,用自己国内法去影响别国企业的跨境经营。很多业内人士其实早就见怪不怪了,只是这次涉及面比较集中。
中国这边这次的回应方式就不太一样了,没有停留在口头反对,而是直接用法律工具去对冲。
5月2日那份公告里,核心意思很明确:在中国境内,任何执行美国对这些企业制裁的行为,比如冻结资产、终止合作、单方面违约之类的,都不被允许,甚至可能触及中国法律。
同时还留了一个很关键的口子,被制裁企业如果因此被毁约,可以直接走中国的司法途径去起诉索赔。
这样一来,企业就被放到了一个现实选择题里:一边是美国制裁压力,一边是在中国市场的法律约束,怎么选都会有成本。
其实类似的制度工具早就有了,比如之前就有相关的阻断机制规定,只是一直相对克制,没有真正高频使用。这次等于是第一次比较系统地用起来。
所以外界才会有反应,说这不只是政策表态,更像是把原来“准备好的工具箱”正式打开用了。
国内媒体的解读也比较一致,大致认为这是从规则层面的储备,走向了实际操作。
当然,美国那边也有回应,语气还是一贯的强硬,大概意思就是企业如果绕开制裁要自己承担后果,但细看也比较微妙,并没有把中国这次的做法正面点名成“承认其法律效力”,更多还是停留在警告层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