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舅姥爷,老家是南京的,大屠杀的时候逃难回乡里,路上不幸遭遇了乱世中最让人绝望的截杀。
六七十口亲人,被土匪杀了个精光。
那年他才十六岁。长辈们拿命护着,用血肉之躯死死挡在前面,才勉强保住了他这一条小命。
死人堆里,发生了最揪心的一幕。
一个土匪喽啰在搜刮财物,正好跟他四目相对。
这喽啰没补枪。他把尸体重新盖回少年身上,转身跟头目撒了个谎,说全死绝了。
就这么一闪念的恻隐之心,让这孩子活了下来。
到了建国初剿匪那会儿,长大的他跟着队伍去指认土匪。
混乱中,一个嫌疑人慌不择路,直愣愣地撞到他跟前。
两人一照面。他一声没吭,默默侧开半步,让出了一个缺口。
放跑了。
因为那张脸,正是当年在死人堆里放过他的那个人。
有人听到这儿,可能要急眼。
这不糊涂吗?那可是杀全家的同谋!把仇人放走,对得起几十口子惨死的亲人吗?
拿现在的法治观念看,这肯定叫包庇。
但这事儿,哪能用今天的非黑即白去算。
1937年是个什么世道?秩序全塌了,人命不如草。那时候没什么法则,全是最原始的以命换命。
那土匪背着他家的血债,这永远洗不白。但在屠刀落下的那一秒,这喽啰凭着一点点良知,给了他唯一的一条生路。
老人挪开那半步,不是替死去的六十多口人去“原谅”仇敌。
他没资格,也不可能原谅。
他只是在平自己心里那笔私人的账:当年你给了我一条命,今天我还你一次生。
至于剩下的滔天血仇?交给那个浩荡的时代去清算。
乱世里头,哪有那么多高尚的圣人。
那不过是个被裹挟的普通人,死活要守住“一报还一报”的底线。
到了晚年,他每次想起这事儿都会痛哭流涕。这眼泪里,有阴阳两隔的痛楚,也有人在极度扭曲的世道里被撕裂的悲叹。
最黑暗的时候,人性的复杂,真不是几句干巴巴的道德审判能说得清的。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