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退款”考验人性
为了简化退货程序,提高售后效率与质量,当然也有成本方面的考虑,有电商平台推出了“仅退款”模式。
就是说,若消费者对商品不满意,只要提供证据,由平台审核后,就可以不退货,而商家得退款。
这样的模式,或者说规则,的确也达到了设计的效果,也让消费者满意。而商家一般来说,也能接受。
不过,这样的规则,完全就是对消费者人性的一个考验。众所周知的事实是,人性根本经不起考验。
如此,就有了时不时网络上曝光的新闻。有消费者滥用这条规则,白嫖商品。特别是在海鲜水果领域,这样的现象多见。
为此,有商家自认倒霉,也有商家不计成本,寻找消费者,查明真相。有消费者因此被追究责任。比如说,最近就有这么一起事件。
说是河南濮阳一商家因190元订单,遭买家以“榴莲发霉”为由申请仅退款。商家两次驱车1600公里,赴买家所在的山东德州维权。
商家翻遍买家所居住附近的垃圾桶,找到了包装袋,但未见榴莲残骸。随报警,买家以涉嫌诈骗被行政拘留。相关方面督促买家赔偿商家花费。
显然,这样的维权成本相当的高。仅仅190元的订单,但商家付出了时间、精力与经济成本,据说花费近5000元。
好在,商家找到了证据,当地警方也很得力,使得贪便宜的买家付出了被行政拘留的代价。估计,对商家维权付出的经济成本,买家也得承担吧。
到此,这起买家借助“仅退款”的规则,薅商家羊毛的事件,结果算是皆大欢喜了。问题是,若“仅退款”继续存在的话,也包括平台不有所作为的话,类似的事情还会发生的。
买家或者说消费者人数众多,而人性复杂,再要是有个别买家耍无赖的话,总不能商家每次都幸幸苦苦的去维权吧。
到此,我以为平台应该有所作为。比如说,提高审核力度,有效鉴别商品的“质量”,特别是甄别造假之类的事。
接下来,平台也应该有消费者“标签”。就是说,若某个消费者多次“仅退款”的话,就得提高审核层级。超过某个次数,就要取消该消费者“仅退款”的资格。
所谓的“拉入黑名单”。只是,要是如山东德州这位买家,平台就应该及时协助商家报警,让不守规则者付出代价。
退一步说,“仅退款”这种提高电商质量与效率,也包括满意度的规则是好的。然而,平台与商家没有针对人性的弱点,做出必要的限制措施来。
毕竟,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总会有个别消费者滥用规则。此时,平台不能简单的取消该规则,或者谴责,而是要完善规则,“打好补丁”。
合理的规则主导下,消费者和商家才愿意选择电商平台,这叫做多赢。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商家的权益也得到了保障,电商平台的发展壮大,也就顺理成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