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FIFA和德甲裁判曼努埃爾·格拉菲詳細解析歐冠半決賽,巴黎聖日耳曼🆚拜仁的兩回合比賽判罰——阿方索·戴維斯手球不應該判點球;內維斯手球,那就是點球❗】
🎙️格拉菲:當我聽到一些官員/前裁判的解讀時,你就會明白為什麼德甲裁判在手球判罰上如此掙扎❗阿方索·戴維斯的手靠近身體,沒有動作 -> 點球;內維斯有主動動作:沒有動作——完全相反的判罰才是正確的……這並非因為這是拜仁慕尼黑,而是因為如果我們想要再次擁有一個清晰易懂且技術上合理的判罰標準……
因為從技術角度來看,判罰是錯誤的,但他們試圖安撫公眾,或者他們根本不理解如何將規則的原始解釋與實際動作調和起來。無論如何,被廣泛引用的國際足球協會理事會(IFAB)子指令被一些人——甚至包括前裁判——誤解了,他們將其理解為一個被動過程:“如果手被擊中”——“就被擊中”❗
因為從技術角度來看,判罰也是錯誤的,但他們試圖讓大眾保持沉默,或者他們根本不理解如何將規則的原始解釋與實際動作調和起來。故意手球(始終應受處罰)的定義是主動向球移動-就像內維斯的案例(規則手冊第81頁)一樣,因為沒有人舉起手臂;他們是獨立地、有意地、自願地做出這個動作❗
在內維斯的案例中,手向球移動,規則手冊對此有明確的描述,並將其定義為故意/應受處罰:故意手球——例如,通過將手臂/手向球移動(第81頁)——始終(!!)應受處罰,規則手冊優先於任何子規則,必須正確解讀。
如果有人荒謬地辯稱球員會故意這樣做,那麼首先,正如再次解釋的那樣,這從定義上就偏離了重點。關鍵在於有意的、刻意的、主動向球移動——而這一點無疑存在。其次,我見過數百次故意手球,這些手球對球隊沒有任何益處或優勢,卻仍然判罰點球,只因為球員做了手球。
我堅信科利納會就此問題與國際足總或歐足總進行內部溝通,並確保今後主動手球會被判罰,而被動手球則不會。規則手冊就是這麼規定的,而且我一直認為歐足總的訓練課程在足球專業知識和技術能力方面都非常出色。尤其是休·達拉斯和弗拉多·薩恩,他們總是能從足球和規則的角度清晰地分析各種情況。其他國家的頂級裁判,包括我,很少會不同意他們的解讀。
無論如何,規則手冊中並沒有規定在隊友射門後,故意手球(指的是主動手球!)可以免罰。而且,負責國際足總規則的溫格賽後也再次澄清了這一點。他解釋說:“一隻手臂舉得那麼高,而且還帶著主動動作,這肯定是點球,這種手球沒有任何藉口!”
「如果主動/故意手球,且涉及向球移動的動作,都會被判罰,而被動手球則不太可能被判罰,除非手球發生在頭部和肩部以上,或者球員不自然地張開/伸展身體。手球規則本可以再次如此簡單,希望歐足總/國際足總能就此發表聲明!
否則就是荒謬的——就像這場半決賽中的判罰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