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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老大爷太“色”还是卖茶女太“茶”?七旬老人豪掷7.7万元网恋“卖茶女”求白头偕

是老大爷太“色”还是卖茶女太“茶”?七旬老人豪掷7.7万元网恋“卖茶女”求白头偕老,反手被拉黑后怒告法庭讨钱,结局令人咋舌:法院判决认定系自愿赠与,风险自担,一分不退。

(主要信源:原文登载于看看新闻Knews 关于“老人花7.7万追“卖茶女”被拉黑 法院驳回还钱要求”的报道)

5月9日报道,七旬老汉抖音结识卖茶女,豪掷七万七千元求见面被拒,反手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退钱。

四川邛崃市法院给出的判决结果让不少人感到意外,法院驳回了这位老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看似是老年人网络交友被骗的悲剧,实则是成年人情感风险投资失败的典型案例,法律在此划定了一条清晰的红线,金钱买不来爱情,也换不回因单相思而产生的转账。

事情的起因并不复杂,浙江七旬男子陈某福在抖音上刷到了一位直播卖茶的女子寇某君,心生好感后互加微信。

从2023年底开始,陈某福开启了疯狂的转账模式,微信红包和转账累计达到77574.31元,其中不乏520、131.4、666等带有明显示爱色彩的特殊金额。

两年时间里,他期待着能与屏幕那头的女子建立恋爱关系,却始终未能如愿。

直到2025年9月,当他提出见面要求时,遭到了对方的拒绝并被拉黑。

感觉受到欺骗的陈某福愤而将寇某君起诉至法院,认为自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既然没结成婚,钱就应该退回来。

法院的判决逻辑非常硬核且符合法理。

首先,双方确实存在茶叶买卖关系,但无法区分哪些钱是货款,哪些是赠与。

关键在于,陈某福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微信聊天中明确说过我给你的钱是自愿的,这就构成了法律上的赠与合同。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财产一旦转移,除非有法定撤销事由,否则不可撤销。

那些带有特殊含义的红包,在法律眼里就是妥妥的恋爱表达,属于情感赠与,而不是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彩礼或附义务赠与。

很多人看到这可能会觉得心寒,觉得法律不保护弱者。

但如果换个角度看,这恰恰体现了法律的严谨与公平。

我们可以对比另外几个判决结果不同的案例,就能发现其中的微妙差别。

在北京王某打赏女主播案中,丈夫在婚内与女主播发展为不正当关系并打赏百万,法院认定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远超合理服务对价,判决返还大部分款项。

在肖女士诉周某案中,男方隐瞒已婚事实骗取女方财物,构成了欺诈,法院判决返还。

还有广西阿天诉阿雅案,因为有明确证据显示80万元是用于购房的附条件赠与,法院才判决酌情返还。

反观本案,寇某君的卖茶女身份是真实的,双方没有婚外情的背俗情节,陈某福也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承诺过结婚。

他转账的动机更多是出于单方面的情感期待,这种期待在法律上是无法强制执行的。

法官的提醒其实是对所有成年人的警示,恋爱关系的建立取决于性格、三观等多重因素,绝不是靠金钱堆砌就能换来的对价。

把七万多元当成敲门砖扔出去,结果门没开,砖也收不回来,这就是成年人网络交友必须承担的试错成本。

这起判决虽然看似冰冷,却有着深远的社会意义。

它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司法不会介入成年人基于自愿原则的情感消费纠纷。

如果仅仅因为追求未果就允许随意撤销赠与,那么市场交易秩序将陷入混乱,今天送了花没追到人可以要花店退钱,明天请吃饭没成也可以找餐厅退费,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法律保护的应当是合法权益,而不是一厢情愿的幻想。

陈某福的遭遇固然令人同情,但法律不能代替媒婆,更不能充当情感挽回的止损工具。

对于网络空间的参与者来说,这起案件是一堂昂贵的普法课。

在动心之前,请务必保持理性,不要迷信金钱的力量,更不要以为发几个520就能锁定终身。

当你按下转账按钮的那一刻,不仅是在送出一份礼物,更是在签署一份风险自负的契约。

既然选择了在网络世界寻找浪漫,就要有承担浪漫泡沫破灭后财务损失的觉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