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海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今天印发关于《海南省定向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从2026年至2030年,依托海南师范大学和琼台师范学院,为海南省各市县(区)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2000名。其中,本科层次定向公培生1500名左右,研究生层次定向公培生500名左右。定向公培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由省级财政承担。
每年招收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层次定向公培生300名左右,全日制研究生层次定向公培生100名左右,定向到各市县(区)中小学任教。
本科层次定向公培生实行“省来县去”政策,也就是在全省招生提前批次录取定向市县就业。
研究生层次的定向公培生通过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录取或在非毕业年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中遴选产生。毕业后定向到海南省各市县(区)任教。重点安排在普通高中,适当兼顾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
定向公培生必须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培养的市,区,县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