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今天陈律师想问你们一个直接的问题:你看得懂你的判决书吗?
很多人,一审输了,上诉。二审法官问:“你对一审认定的事实,有异议吗?”大多数人脱口而出:“没有!”
为什么?因为翻开判决书,他看到自己说过的话、提交的证据,都白纸黑字印在上面。他以为,法院“写了”,就等于“认了”。
大错特错!
这叫“记录”,不叫“认定”。真正的“事实认定”,是法官听完你们吵完架之后,自己拿起笔,写下他相信的真相。那一页的开头,应该是“本院查明……”,后面跟着的,是法官自己梳理、总结的故事,而不是“原告说……”、“被告辩称……”的来回粘贴。
可怕的是,现在很多判决书,恰恰就省了这一步!它把双方的陈词和证据像菜单一样罗列一遍,然后直接就“本院认为”,判你输了。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法院没告诉你他信了什么、不信什么,就直接给了你结果。 判决的根基——事实——是模糊的、空缺的。房子没打地基就直接封了顶,这房子能不倒吗?
所以,当二审法官再问你“对事实有无异议”时,请你一定要说:有!
你要清晰地说:“法官,一审判决根本没有进行法律上的事实认定,它只是罗列了材料。我请求二审法院,重新审查所有证据,查明真正的事实!”
你看,一个专业的判断,就能瞬间扭转局面。很多案件的翻盘,突破口就在这里。可悲的是,太多人根本意识不到,自己输在了哪里。
别让你输得不明不白。拿到判决,先找找,有没有法官亲笔写下的那句“本院查明”。如果没有,那么,你的战斗,可能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