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报道,重庆荣昌,18岁少年不会游泳站在大桥上,被好友恶作剧突然推下河,落水后慌乱扑腾大声呼救,另一名同伴赶紧下水施救,可惜不幸溺水身亡。逝者父母悲痛之下将两名少年起诉索赔70万,被推男孩和推人好友都觉得自己无过错不该赔偿,最终法院分别判两人承担相应赔偿,网友直呼玩笑没分寸终究要为任性买单。
重庆荣昌的18岁少年谢某邀约好友宾某、贾某等多人一同前往河边游泳,几人来到河边一处大桥上,当时流行打卡跳水,众人便在桥上商议跳水事宜,宾某明确表示自己不会游泳,且深知从大桥跳下是深水区,十分危险,始终站在桥边犹豫胆怯,不敢靠近。
但同行的谢某却将此当作玩笑,趁宾某不备,从其身后突然发力,将毫无防备的宾某直接从大桥护栏处推入了河中,落水后的宾某瞬间陷入恐慌,他完全不会游泳,只能在深水区里拼命慌乱扑腾,四肢不断划动却始终无法稳住身体,嘴巴里发出大声的呼救。
声音在河面上传开,情况十分危急,岸边的同伴们见状都慌了神,谢某也意识到玩笑闯了祸,当即和其他几人下水试图施救,但水流复杂,几人尝试后都未能成功将宾某救上岸。
此时18岁的贾某没有丝毫犹豫,为了救出落水的好友,他毅然跳入水中,奋力朝着宾某的方向游去,可河水之下暗流涌动,贾某在救援过程中,不慎被卷入深水区的暗流之中,体力迅速耗尽,最终没能逃脱,不幸溺水身亡,一场原本的好友聚会,瞬间变成了一场悲剧,一条年轻的生命就此消逝。
事件发生后贾某的父母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贾某是家中独子,他的离世给整个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在悲痛与绝望之下,贾某父母将推人的谢某、被推的宾某以及其他同行人员一并起诉至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要求几人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70余万元。
面对诉讼谢某和宾某两人均觉得自己无过错,不该承担赔偿责任,谢某认为自己只是和好友开个玩笑,并非故意伤人,贾某的溺亡是意外,自己不应承担如此重的赔偿责任。
而宾某则觉得自己是受害者,是被谢某恶意推下河的,全程处于被动状态,贾某是为了救自己才去世,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不应该赔偿,双方各执一词,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在责任认定上。
法院经过审理后,结合案件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对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法院认为,谢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宾某不会游泳,也清楚大桥下是深水区,跳水存在致命危险,却仍实施恶作剧推人行为,是导致悲剧发生的直接、主要原因,存在重大过错。
而宾某作为贾某施救行为的直接受益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受益人应给予相应补偿,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推人者谢某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贾某父母各项损失共计498493.48元,被推者宾某承担相应补偿责任,赔偿199000元,其余同行人员无责。
判决结果公布后引发众多网友关注与热议,大家纷纷表示,朋友间的玩笑必须有分寸,越过安全与法律的底线,终究要为自己的任性与过错付出代价,这场悲剧也给所有年轻人敲响了警钟。
信息 1. 红星新闻2026年5月8日报道《18岁男孩被朋友推入水中,另一朋友施救时溺亡;死者父母起诉当天同行游泳者70余万元,"系家中独子",法院判了》 2. 新浪新闻2026年5月8日转载羊城晚报报道《18岁男生被朋友推入水中,另一朋友救人时溺亡,家属向同行者索赔,法院:推人者赔偿49万余元,获救者赔偿19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