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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长江云新闻消息,山东滕州有位男子,其朋友精心养了两三年的锦鲤,因缺氧不幸

5月9日长江云新闻消息,山东滕州有位男子,其朋友精心养了两三年的锦鲤,因缺氧不幸死亡。朋友原本打算直接把死鱼扔掉,男子见这条锦鲤足足有二十多斤重,觉得白白丢掉太过可惜,便提议干脆做成菜肴吃掉。征得朋友同意后,趁着鱼刚死去还十分新鲜,男子将鱼处理干净炖成鲜鱼汤,还把鱼籽单独炒制,随后和几位朋友一同分食享用。

这条锦鲤可不是咱们平时在花鸟市场看到的那种巴掌大的小鱼,而是养了两三年、足足二十多斤的"巨无霸"。据这位动手炖鱼的朱先生说,光是鱼籽就称出来3.6斤,炒了满满一大盆。鱼肉炖了一锅汤,几个人围着吃了,评价还挺高:"味道肥美,鱼油多,挺香的。"

最有意思的是鱼主人的反应。他从头到尾一口没吃,就站在锅台边上默默看着朋友们大快朵颐。说了句特别实在的话:"养了这么久,对着它下筷子实在做不到。"你看,同样一条鱼,在两个人眼里完全是两回事。在鱼主人心里,这是养了两三年的伙伴,有感情了;在朱先生眼里,这就是一块刚死还新鲜的鱼肉,扔了太可惜。

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其实就是这次全网大辩论的核心。

先说说支持朱先生的人。他们的逻辑特别朴素:鱼已经死了,又不是故意杀的,刚死还新鲜,为什么不能吃?二十多斤啊,按现在菜市场鲤鱼的价格,少说也得一百多块钱,扔了不是造孽吗?再说了,锦鲤本来就是鲤鱼的变种,祖先就是用来吃的,怎么养在鱼缸里看了几年就不能吃了?

有网友说得特别逗:"伤心的泪水不自觉地从嘴角溢出。"还有人算了笔账:"3.6斤鱼籽,在饭店得卖多少钱?这波不亏。"在他们看来,这就是典型的"物尽其用",是咱们中国人刻在骨子里的节俭美德。粮食不能浪费,肉也不能浪费,不管它之前是干什么的,只要能吃、没毒,吃了就比扔了强。

再说说反对的人。他们的理由主要有三个。第一个是健康问题。很多人说,锦鲤是观赏鱼,养殖过程中会用很多药,比如增色剂、抗生素、孔雀石绿什么的,这些东西对人体有害,而且高温煮不死。还有人说,观赏鱼的水质标准和食用鱼不一样,鱼体内可能积累了重金属和细菌,吃了会拉肚子甚至中毒。

第二个是文化问题。锦鲤在中国文化里可是有特殊地位的。"鲤鱼跃龙门"的传说大家都听过,象征着步步高升、金榜题名。"鲤"和"利"谐音,寓意着财源广进、好运连连。很多人养锦鲤就是图个吉利,把它当作风水鱼。现在你把风水鱼炖了吃了,这不是把自己的好运也炖没了吗?特别是在广东等地,这种观念特别根深蒂固,市场上和饭店里基本都不卖鲤鱼。

第三个是情感问题。很多人把宠物当成家人,别说吃了,就算是病死了也会好好埋葬。你把别人养了两三年的宠物炖了吃,在他们看来就跟吃了别人的猫和狗一样,是非常残忍、非常没有人情味的行为。有网友说:"我养的金鱼死了我都要哭半天,更别说二十多斤的锦鲤了,给我钱我都不吃。"

其实啊,这事没有绝对的对错,就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价值观而已。

这件事最有意思的地方,就是它暴露了当代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以前大家的想法都差不多,东西坏了能修就修,能吃就吃,绝对不能浪费。现在不一样了,有的人更注重情感价值,有的人更注重实用价值;有的人相信传统文化,有的人更相信科学。没有谁是绝对正确的,也没有谁是绝对错误的。

当然了,我不是鼓励大家去吃观赏鱼。从健康角度来说,确实不建议吃。毕竟你不知道这条鱼之前用过什么药,有没有什么病。万一吃坏了肚子,得不偿失。从情感角度来说,如果是自己养的宠物,肯定也下不去嘴。

但如果真的遇到了这种情况,鱼已经死了,扔了确实可惜,而且你确定这条鱼没什么问题,那吃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没必要站在道德高地上指责别人。节俭不是错,物尽其用也不是错。

最后说一句,这件事其实给我们提了个醒:养宠物之前一定要想清楚,你能不能对它负责到底。不仅是活着的时候要好好照顾它,死了之后也要妥善处理。如果真的舍不得,可以深埋或者做成标本。如果觉得扔了可惜,也要确保食用安全。毕竟,身体健康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