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兄弟3人凑款80万购买的4台轮式挖机,深夜被人拖走,公安竟然不予立案。网友:这不是盗窃么?
张先生的亲戚中有许多人在经销商处买了挖机承揽工程致富的,这次张先生兄弟3人也凑了80万,购买了4台轮式挖机,原想着靠勤劳早日还清借款,也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2026年2月18日清晨,三兄弟赶到停放挖机的地方准备开工,却发现3台挖机不翼而飞。
3月8日清晨,他们发现最后一台挖机也不见了踪影。
多方打听,原来是他们将挖机和经销商的挖机停放在同一个场地,和经销商有经济纠纷的上级代理商来,将他们的挖机一并拖走了。
三兄弟拿着购机发票找到上级代理商,苦苦哀求归还他们全款购买的挖机,被明确拒绝了。
无奈三兄弟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但公安机关却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书,三兄弟申请复核,仍然未立案。
这件事过去了两个多月,三兄弟还不知道挖机在什么地方,求助于新闻媒体,红星新闻披露了此事。
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写明了挖机被盗案,因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有许多网友说,这明明就是盗窃案,公安机关为什么不立案呢?
个人以为,公安机关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肯定是非常慎重的。因为如果办成了错案,是要国家赔偿的。
本案确实有许多的疑点,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1.为什么2月18日发生被盗事件,到4月7日才提出控告。难道之前一直不知道挖机被谁拖走的。
从常理分析,2月18日当天挖机不见了,张先生兄弟就会找挖机经销商问个所以,挖机经销商自己的挖机也被拖走了,他不可能不知道这件事。
即使张先生不问,挖机经销商也应当主动告知对方,这三台挖机已经卖出去了。如果对方不相信,挖机经销商应该立即按挖机上留的电话,通知张先生兄弟前来阻止拖车行为。
经销商为什么没有及时告知呢?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2.前三台挖机在经销商的场地被拖走,那3月8日挖机又是在什么地方被拖走的,是在经销商的场地?还是在别的什么地方?如果是在别的什么地方,上一级代理又如何得知,难道挖机上有定位装置?
3.经销商与其上级代理商究竟是什么样的经济纠纷,能够自愿让上级代理商拖走挖机,而且是在深夜来拖走。
如果能把这几个问题搞明白,我想我们就能明白公安机关为什么不以盗窃罪立案了。
所以,笔者更愿意相信这是一起经济纠纷,张先生如果真的是全款购买的挖机,并且能够提供付款的证据,那么他们的损失,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得到应有的补偿。
如果真的如此,可能有人涉嫌侵占,但侵占属于自诉案件,实行不告不理原则,公安是不会主动立案的。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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