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阳台晒被子,被物业上门劝阻?这听起来像段子,却真实发生在杭州申花某高档小区。物业的理由是阳台晒被子影响楼体形象,拉低了小区的档次。
杭州市的小区管理确实以严格出名,我来这个城市生活一年多,他们在城市管理上确有不少可圈可点,比如遛狗要牵绳,电瓶车不进电梯,马路“Z”字斑马线,开放楼顶让业主晒被晾衣,小区保安24小时履职尽责,等等。也有人在家做艾灸被物业上门劝阻,楼顶养花被物业清理的反映。如今,又曝物业不让在自家阳台晒被,还真是有点过了。
我们日常在家,看到阳台上挂满内衣裤都觉得不雅,如一幢住宅楼,老远就看见各家阳台1挂着五颜六色的被子,确实也不太好看。可问题是晾衣服晒被子这是咱老百姓日生活的必须啊,这是真实又具体的“民生”需求,岂能一管了之,不染人间烟火?
有人拿出《民法典》来,阳台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只要被子没伸出栏杆外、没在外墙私装晾衣架,物业根本无权干涉。那么《民法典》就“法不容情”吗?根本不是。不管高档小区,还是普通小区,说白了都是住人的屋,也都免不了要晾衣晒被,晒太阳、闻闻阳光味道都是人的基本权利,法也得讲这个人情世故,讲这个理。
我不怀疑物业公司的尽职,但管也得有个方法和限度。物业的职责是服务,而不是把业主当成管理的对象。我想,不管哪里,除了临街住宅,其他任何住宅都应当允许业主在自家阳台晒被晾衣,哪怕在阳台外墙装晾衣架也不侵犯谁的利益。而对临街住宅,则要开放楼顶或寻求更好的办法让群众晾衣晒被。
所有的形象和体面,从来都不是靠抹杀生活的烟火气换来的。小区是业主的地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还得由咱自己说了算。
在阳台晒被子是很自我的事,你们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