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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重庆本地媒体报道,重庆一名女子在KTV存放了72瓶啤酒,本以为只是临时寄存,可

据重庆本地媒体报道,重庆一名女子在KTV存放了72瓶啤酒,本以为只是临时寄存,可短短3个月后,家人前往消费取酒时,却被店家一句话浇透心凉——酒水已过一个月保存期,早就被他们擅自销毁了!女子当场破防:“这是我真金白银买的酒,所有权是我的,你们凭什么说毁就毁?”可KTV主管的回应更嚣张,谁知,这场看似无解的纠纷,结局却让人万万没想到,反转来得猝不及防!

重庆张女士前段时间和家人去KTV聚会,花2998元买了豪华套餐,里面包含上百瓶啤酒,聚会结束后还剩72瓶没喝完。

大家都知道,KTV酒水开单后不能退也不能带走,正当张女士发愁时,工作人员主动告知,喝不完的酒可以免费寄存,下次消费再取,只需关注公众号就能办理。

张女士觉得方便,便按指引办了寄存,可全程下来,工作人员没提过一句有一个月寄存期限,公众号页面也没有任何醒目提示,更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张女士以为酒存店里随时能喝,压根没放在心上,这一晃就是三个月。

直到某天,张女士的亲戚来做客,大家约好去KTV放松,她才想起寄存的啤酒,便让家人先去KTV取酒。可家人到店后,工作人员的回答直接让人傻眼:“那批酒早就过期了,我们已经销毁了。”

家人当场愣住,未开封的啤酒怎么会过期?工作人员解释,店里规定寄存酒水只有一个月期限,早已通过公众号发过提醒,张女士既没续存也没取,只能按规定倒掉。

张女士得知后气得立刻赶到KTV,跟主管理论:“这酒是我花真金白银买的,所有权归我,你们凭什么不经我同意就销毁?再说我根本没收到提醒,就算发了,打个电话、发条短信很难吗?”

可KTV主管态度强硬,理直气壮地说:“我们一直是这个规矩,不可能一辈子给你存起,仓储不要钱吗?过期酒不销毁留着干什么?”

张女士当场发火:“啤酒本身保质期有一年多,你们的保存期和啤酒保质期根本两码事!就算有保管期,到期了你们顶多不再保管,没权利扔我的东西!”

双方争执不下,KTV一口咬定酒已销毁,还承认销毁时没拍照留证,言外之意就是“我说销毁就销毁,你没辙”。

张女士越想越气,虽说72瓶啤酒不值巨款,但这口气咽不下,分明是欺负消费者。于是她联系媒体曝光此事,记者随即咨询了专业律师。律师明确表示,张女士作为酒水购买人,是合法所有权人,与KTV形成无偿保管合同关系。

律师强调,KTV若要设定保管期限,必须在寄存时以明确、显著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并获得同意。这家KTV既无口头告知,也无书面提示,单方面规定的一个月期限对消费者无效。

即便保管期真的到期,KTV也无权擅自销毁,正确做法是通过电话、短信等有效方式联系消费者,协商续存或取走事宜,擅自销毁已侵犯消费者财产权益,需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还指出,KTV“存酒逾期作废”的规定,属于典型霸王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能以格式条款、店堂告示等方式,排除消费者权利、减轻自身责任,此类条款均无效。

在媒体介入和律师解读下,KTV态度180度转变,主动向张女士道歉,承认处理方式欠妥,承诺核实后重新提供72瓶啤酒,且可无限期寄存。

同时表示会整改存酒制度,办理寄存时明确告知期限并醒目标注,到期前通过电话、微信点对点提醒,杜绝再出现擅自处理顾客存酒的情况。最终,张女士成功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啤酒。

其实这事并非个例,KTV、酒吧“存酒逾期作废”早已是潜规则。商家设短期限,表面是节省仓储、防止变质,实则是倒逼顾客短期内复购,更有甚者,会把未开封的逾期酒水重新卖给其他顾客,一瓶酒赚两次钱。很多消费者嫌麻烦、觉得不值钱,往往自认倒霉,反而助长了商家的嚣张气焰。

这里提醒大家,去KTV、酒吧存酒时,一定要问清寄存期限,要求商家在存酒卡上明确标注,同时留下电话号码方便联系。若遇到商家擅自处理存酒,别忍气吞声,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拨打12315投诉或通过法律维权。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霸王条款在法律面前站不住脚,只有大家敢于维权,消费环境才能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