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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一男子出轨已婚女子,不料被女子丈夫发现,丈夫和男子大吵起来,男子越想越

吉林延边,一男子出轨已婚女子,不料被女子丈夫发现,丈夫和男子大吵起来,男子越想越气,喝完后酒后约女子丈夫出来,没想到他开车撞飞女子丈夫,造成女子丈夫腓骨骨折,牙掉了5颗,男子车辆失控,连续把5辆车撞烂,经过检测,男子酒精含量165.24mg/100ml,属于醉驾,一审认定,男子犯故意杀人罪,男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了!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你可别觉得这事儿只是醉驾。

2024年11月21日晚,傅某打电话给邹某,声称要去江边“讲清楚”。

可他车根本没开到江边,一直蹲在小区大门。

等邹某骑着电动车出来,手里还拎着把小刀(也是他以防万一准备的),傅某就猛地加速撞上去。

从撞车那瞬间起,傅某根本没踩刹车,车胎都冒烟了,还一路冲出去把五辆停着的车全撞坏了。

邹某“飞”出去后,直接躺地上不动了。

医院一检查:左胫腓骨骨折、上牙槽骨骨折,整整掉了5颗牙,还有左小腿轻微擦伤。

这些都被定为轻伤一级。

傅某自己也没跑,先是扶着头发呆了几秒,然后主动给110打开了门。

交警赶到后,连酒精测试都不用说——165.24mg/100ml,属于重度醉驾。

按照《刑法》第133条之一,醉驾是要坐牢的,还得罚款。

但检察院不干了:他们说傅某这是存心用车当凶器,主观上就是想把邹某“干掉”。

谁让他先打电话、先埋伏,还不给对方减速空间?

这种行为,司法部早有指导案例,跟2020年江苏韩某案属于一个套路——提前踩点、放任危害结果,就不光是交通肇事,是故意杀人未遂。

一审法院也支持这个看法:以故意杀人未遂和危险驾驶两罪并罚,先判了故意杀人未遂5年6个月,再加上危险驾驶2个月15天、罚金5000元,赶脚总刑期就是5年6个月,另外还得赔偿邹某12.5万元。

傅某第一时间就不服,上诉去了。

上诉可没让他翻盘。

二审时,傅某在庭上态度180°转弯,认了罪,也同意给受害人赔12.5万。

家属筹钱赔了,律师撂下一句“认罪悔罪”,二审法院就按量刑指导意见给他从宽了。

可是,也只能宽到什么程度?

从5年6个月降到4年9个月,罚金还是5000元。

终审判决明明白白写着:撤销一审部分量刑,改判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这案子告诉咱啥?

首先,别以为喝醉了、情绪一冲动,就能把车当“武器”逍遥法外。

酒精检测没得跑,165这么高,你就等着吃牢饭。

其次,打感情仗也不是谁都敢玩的。

人家手里提把刀你就撞?检察院和法院都看在眼里,主观恶意一点没少,就算没撞死,也按杀人罪抓。

再说,认罪认罚不是“跑路妙计”,而是程序上和量刑上能争点便宜,但底线不能踩。

你要是真心不服,从头到尾赖着不认,那就更别想坐轻。

赔了钱、说了对不起,也只换来9个月的减免。

最后,冲动的代价可真大。

情人和夫妻闹翻,酒后开车去“算账”,结果人没算好自己先进去了。

别把法律当儿戏,别把生命当赌注。

这事告诉我们:做事不要冲动,冲动是魔鬼,醉驾误事,一旦触犯了法律,那么面临牢狱之灾,最后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