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的孩子你永远养不熟,多尔衮的含金量还在上升 、又上升了!
婚姻市场的“多尔衮定律”,看来得紧急打个补丁了。
刷到山东一个重组家庭的对话,直让人后背发凉。
继父随口聊起养老,继女脱口而出:“法律上我没义务养你。”
男人懵了,反问那我现在是不是也能不养你?
人家回得理直气壮:“你没养我啊,是我妈在养,我妈在哪我在哪。”
一个小丫头片子,懂什么“法律义务”?这套冷血说辞,显然是当妈的平时在耳边没少灌输。
男人掏心掏肺当提款机,人家娘俩搁这儿跟你玩普法栏目剧。
我一发小,替别人养了八年闺女,落得个人财两空。
在这些精致利己的人眼里,哪有什么养育之恩?
人家心里门儿清:你不过就是个跟她妈睡在一张床上的男人罢了。
这种事说到底就是人心换人心,你对人家好,人家不一定记着,但你对人家不好,人家肯定记着。与其掏心掏肺当冤大头,不如先把日子过好自己,省得连个知冷知热的人都没有。
你们身边有没有这种事儿?欢迎来聊聊,让大伙儿避避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