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5月11日报道,四川,一对夫妻聚餐饮酒后,都抱着"时间晚不会被查"的侥幸心理,分别开着货车和轿车,结果行驶到一处红绿灯路口时,丈夫的车撞上妻子的车,最后妻子的车又追尾了另一辆轿车,这下夫妻俩悲剧了!网友:必须严惩!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醉酒驾车从那天起被明确列为刑事犯罪,不再只是罚钱记分了事,而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十几年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法律对酒驾的容忍度是零。
公安部数据显示,仅2023年一年,全国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就超过百万起,深夜聚餐后返程被历年整治数据标注为最高发的时段之一。法规就在那里摆着,警示也年年在出,可偏偏就有人觉得,这些都是给别人准备的,轮不到自己头上。
四川乐山夹江县的江某和妻子罗某,就抱着这种想法走进了停车场。那天晚上,两人约着朋友在外聚餐,席间推杯换盏,喝下去不少酒。
等散场时夜已经深了,路边的店铺也大多关了灯。江某打开车门前,打量了一下四周,路灯昏黄,马路上几乎没有行人,也看不到警车和执勤点的影子。
江某心想,都这个点了,交警早收工了,不会有人守着查酒驾。罗某在旁边,心里打的算盘和江某差不多,两人也没多说什么,各自上了自己的车。江某发动轻型货车,罗某驾着小轿车,一前一后驶上国道245线,往城区方向走。
酒精最大的欺骗性,在于它不会让人立刻感到异常,反而会让人觉得自己状态还行。江某坐在货车驾驶座上,感觉视线还算清楚,速度也压着不快,心里还在想再走一段就到家了。
直到行驶到界牌909路口,红灯亮了,前方罗某的轿车开始减速停下,而江某脚踩刹车的反应慢了一截,司机根本来不及,货车顶上了罗某车的后部。
这一撞的冲击力把罗某的轿车顶着向前冲,失控之后又撞上了停在路口等灯的另一辆轿车,三车连撞,路口瞬间乱成一片。好在没有人员重伤,但三辆车均不同程度受损,财产损失和责任认定都是跑不掉的麻烦。
交警接警赶到现场,刚靠近夫妻俩,浓烈的酒气就说明了问题。按规定走完呼气测试程序,两人随即被依法带往医院抽血化验。检验报告出来,江某血液酒精含量48.7mg/100ml,按法定标准,≥20mg/100ml即构成饮酒驾驶,江某踩线了。罗某那边的数字更难看,151.4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门槛(≥80mg/100ml)将近一倍,已经直接触发刑事追诉条件。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两人当初断定深夜没人查,但这个判断从离开饭馆的那一刻起就已经错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饮酒驾驶与醉酒驾驶的处理后果差距相当悬殊。江某属于饮酒驾驶,处理停留在行政层面;而罗某的情况则完全不同,151.4mg/100ml的浓度触发了刑事程序,案件须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从司法实践看,血液酒精含量明显超标且造成事故的醉驾案件,被判处实刑的概率相当高。夹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后将此案通报公开,也正是对这类侥幸心理的一次直接警示。
另外,按照公安部相关规定,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驾驶证吊销后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对于一个需要频繁开车的普通家庭来说,这5年不是小数字。至于罗某之后要面对的那些事,目前还在走司法程序,结局如何,且看后续。当初图的那点省事,代价远不止于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