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心到骨子里!”新派新闻5月11日报道,江苏南京,一男子无儿无女,与侄儿最亲。侄儿患癌后他悉心照料,侄儿承诺留房产给他,未立遗嘱便离世。本以为能安享侄儿心意,他却遭重创:侄儿留下的房产、5万抚恤金和15万存款,他被拒继承。更崩溃的是,15万存款被转走,民政局成了遗产管理人!他怒将民政局告上法庭,能赢吗?
先说说这两位当事人,叔叔葛志平今年 73 岁,年轻的时候离了婚,之后就没再找,也没个一儿半女。侄子葛玉林 45 岁,是个独生子,一辈子没结过婚,父母也早就走了。
你想想,两个孤孤单单的人,在一座城市里互相依靠着过日子,那感情能差吗?说句不好听的,他们俩就是彼此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
2023 年的时候,葛玉林查出来得了鼻窦癌,这病来得凶,治起来也磨人。葛志平二话不说,直接搬去医院陪护,这一陪就是整整两年。端水喂饭、擦身按摩、跑前跑后办手续,这些脏活累活全是他一个人干。
葛玉林心里也清楚,自己这病好不了了,叔叔这么照顾自己,将来老了谁管他?所以他生前不止一次跟叔叔说,等自己走了,名下那套房子就留给叔叔养老,也算是个念想。
可谁也没想到,病情恶化得太快了,快到葛玉林连一张纸的遗嘱都没来得及写,就撒手人寰了。葛志平忍着悲痛办完了侄子的后事,想着侄子生前有承诺,自己拿着死亡证明去办继承手续应该没问题。结果到了房产局,人家直接告诉他:对不起,你不是法定继承人,这房子你不能继承。
葛志平当时就懵了,我是他亲叔叔,怎么就不是法定继承人了?他又跑到银行,想把侄子账户里的 15 万存款取出来,一部分用来抵丧葬费,一部分留着自己养老。结果银行也给了他同样的答复,还告诉他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侄子账户里的 15 万块钱,已经被人分批转走了。
这一下葛志平彻底急了,钱没了?谁转的?他立刻报了警,可警方的回复直接把他打进了冰窖:你不是法定继承人,不属于案件受害人,不符合立案条件,没法立案。老人又打了无数次 12345,跑了好几个部门,结果都是一样的,没人管。
就在他走投无路的时候,有人告诉他,因为你侄子没有任何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他的遗产现在归国家所有,由鼓楼区民政局担任遗产管理人。葛志平一听,更气了,我照顾了他两年,最后遗产归国家了?那我这两年的付出算什么?一气之下,他把民政局告上了法庭,要求依法分割遗产。
很多人可能会问,法律真的这么不近人情吗?亲叔叔都不能继承侄子的遗产?其实还真不是法律不近人情,而是很多人对继承法的理解有误区。咱们国家《民法典》里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人只有两个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你看,这里面确实没有叔叔、伯伯、姑姑、舅舅这些人。
有人可能会说,不对啊,我记得前几年民法典改了,侄子侄女可以继承叔叔的遗产了啊?没错,民法典确实新增了侄甥代位继承的规定,但这个规定是单向的。
简单说就是,侄子可以继承叔叔的遗产,但前提是叔叔的兄弟姐妹也就是侄子的爸爸先去世了。反过来,叔叔不能继承侄子的遗产,因为代位继承只能是晚辈继承长辈,不能反过来。
那葛志平就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也不是。民法典里还有一条非常重要的规定,很多人都不知道: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这条规定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出现这种 “付出了却得不到回报” 的情况,体现的是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所以现在这个案子的关键,就在于葛志平能不能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对侄子 “扶养较多”。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他的证据应该是比较充分的,毕竟两年的医院陪护记录、邻居的证言、丧葬费用的单据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证据。
不过这里面还有一个最让人费解的问题,就是那 15 万存款到底是谁转走的?葛志平说他从来没拿过侄子的银行卡,也不知道密码,侄子去世后银行卡一直放在遗物里没被动过。那谁能在没有密码的情况下,把钱转走呢?银行又是凭什么给转的?
5 月 11 号,鼓楼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回应说,他们也不清楚这 15 万块钱具体被谁转走了,相关情况正在调查中。这个回应说实话,很难让人满意。你是遗产管理人啊,遗产被人转走了,你居然不知道是谁转的?那你这个管理人是怎么当的?
现在这个案子已经开庭审理了,判决结果还没出来。但不管最后怎么判,这个案子都给我们所有人提了一个醒:千万不要以为口头承诺管用,也不要以为亲人之间就不用立遗嘱。
尤其是那些独身的、没有子女的人,一定要提前做好身后事的安排,该立遗嘱就立遗嘱,该指定继承人就指定继承人,不要等到最后,让自己一辈子的心血白白便宜了别人,也让真正关心自己的人寒了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