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定代表人辞退了,同时是股东,还是公司总经理,平时有工资申报及发放记录,辞退补偿金能发不?会不会被税务局推送风险预警?解答:作为公司股东兼总经理,若平时有工资申报及发放记录,存在真实劳动关系,被法定代表人辞退时,符合条件是可以发放辞退补偿金的。具体需根据辞退原因判断:若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协商一致解除、无过失性辞退等,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需支付赔偿金。若因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合法辞退情形,公司无需支付补偿。关于是否会被税务局推送风险预警,若辞退补偿金的发放符合真实劳动关系解除,金额合理且不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 倍数额,按规定进行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相关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正确,通常不会被税务局推送风险预警。但如果存在虚构辞退事实、补偿金金额过高远超合理范围、未按规定纳税或进行虚假账务处理等情况,可能会触发税务风险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