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来源:临汾市财政局 文号:临财购诉决〔2026〕4号 发布时间:2026-05-12 浏览次数:180
一、项目编号:1410992026AGK00025
二、项目名称:临汾市人民医院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美分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太原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阳曲园区府东街东段68号园区总部基地10层6室
被投诉人: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解放南路87号菜园广场写字楼21层
相关供应商: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晋善街5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人就本项目的质疑回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在答复函中,答复内容“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单位名称或项目名称缺失,属于“明显文字错误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真实意思即声明生产厂家为中小企业的表达,不属于《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判定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的关键信息,因此不影响《中小企业声明函》本身的意义”。关键信息的单位名称或项目名称缺失,属于关键信息空白、未按法定格式要求的内容填写,无法证明该声明函是针对本采购项目出具的有效承诺,不符合投标项目中对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该声明函应该视为无效,中标人应该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受理后,查阅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 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临汾市财政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