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不能惯着!"黑龙江,一女子在路边摊买切糕,购买前明确告知就要一斤,可摊主直接切了快大了,上称后被告知是三斤,女子花了48.3元,可到家后却越想越不对劲,这才意识到不仅价格高,对方还对她用了套路。
类似的事,早在2012年就已经闹出了全国皆知的大动静。那年11月21日,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村民凌某在一名新疆籍商贩摊前买切糕,因语言不通产生误会,争执逐步升级,最终酿成群体性冲突,两人轻伤,现场切糕与摩托车均遭损毁。本是件地方性小纠纷,却因此后官方一条微博彻底引爆全国舆论。
2012年12月3日,岳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村民凌某损坏了约16万元的核桃仁糖果,加上摩托车损失和伤者费用,总计近20万元。
消息一出,网络哗然。有网友开始调侃切糕是"硬通货",淘宝商家干脆以克拉为计量单位出售切糕,评论区里大量网友争相讲起自己被强卖切糕的遭遇,积压多年的不满一齐涌了出来。
岳阳警方随后删除了该微博,又几度重发、再删,反复操作之间,公众的信任已消耗殆尽。经司法鉴定,最终赔偿明细为:损坏切糕5520斤价值9.66万元,16台三轮摩托车损失6825元,伤者医疗及营养费1100元,16名商贩返程路费与误工费4.64万元,合计约15.2万元,由平江县人民政府先行垫付。
而在整个处置过程中,村民凌某被刑事拘留,商贩们拿到赔偿后遣返原籍,双方所受对待截然不同,被众多网友批评为"受害者反被惩处"。
十多年过去了,切糕套路非但没有因为当年的舆论风波销声匿迹,反而持续在各地上演。黑龙江这位周女士不过是想给老人带点吃的,看到小区旁边有切糕摊,觉着不错,特意跟摊主说清楚只要一斤。
摊主点点头,刀落下去,直接切出一大块,上秤一称,三斤多,十五元一斤,一共48.3元。摊主事先没打任何招呼,还往切糕上哗哗撒了一层白糖,白糖也按切糕价格一并计入,几块钱一斤的东西,就这么变成了高价配料。
周女士当时站在摊前,话到嘴边咽了回去。旁边有人看着,摊主一副理所当然的架势,周女士不想当街争执,扫码付款走人。
但从法律角度讲,周女士事先明确表示只要一斤,这就是双方之间的约定,摊主切出三斤属于未经同意的强制搭售,"切了不能退"这句话本身没有任何法律支撑。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购买商品,多出的两斤与周女士无关,摊主无权单方面强迫接受。
更值得警惕的是,类似摊贩若长期以相同方式对多名消费者实施强制交易,一旦情节达到一定程度,将触及《刑法》第226条强迫交易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该条款经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修订,已将以"软暴力"方式制造心理强制的行为纳入"威胁"的认定范围——摊主利用围观人群造成的心理压力,让消费者不敢开口拒绝,恰恰符合这一情形。
周女士最终有没有把这笔账追回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