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犯傻了!” 全国所有有女儿的父母都醒醒!女儿出嫁,你砸锅卖铁陪嫁车房存款,以为是给她最大的底气,殊不知这恰恰是亲手给她的婚姻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一位打了上千起离婚官司的律师直言:真正能保女儿离婚也不吃亏的,从来不是真金白银,而是这3张卡和2张纸!多少家庭因为嫁妆给错,最后落得人财两空、追悔莫及的下场!
我身边太多父母,一辈子省吃俭用,就为了女儿出嫁那天能风风光光,总觉得嫁妆给得越厚,女儿在婆家腰杆就越硬,不会被人看不起,于是掏空积蓄买豪车、凑首付、塞大额现金,恨不得把半辈子的家底都搬过去,可他们不知道,这份沉甸甸的爱,一不小心就会变成埋在女儿婚姻里的定时炸弹。
就在上个月,山东法院刚判了一个案子,看得我心里直发凉,一对小夫妻结婚才一年就闹离婚,女方母亲在婚礼上举着牌子公示的40万陪嫁和一辆轿车,最后全被认定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分走了一半还多。
女方哭着说,那是她爸妈卖了老家一套房子凑的钱,本来是想给她留条后路,结果后路没留住,反倒成了别人的囊中之物。
还有更离谱的,杭州有个姑娘,父母给了600万嫁妆,一套房一辆车还有200万现金,结果结婚两年离婚,最后只拿回了不到200万,车子因为登记在男方名下,直接就成了男方的个人财产。
很多父母到现在都有个天大的误区:只要是我给女儿的东西,就永远是我女儿的,可法律根本不这么认,《民法典》写得明明白白,婚后收到的赠与,只要没明确说只给一个人,默认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你在婚礼上喊得再大声,牌子写得再显眼,只要没白纸黑字写清楚 “仅赠与女儿个人”,到了法院都不算数,更别说车子这种消耗品,开个三五年就不值钱了,就算最后判给你,也剩不下多少价值。
房子更麻烦,只要婚后加了对方的名字,哪怕一分钱没出,离婚时也能分走一半;就算没加名字,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和增值部分,照样要对半分。
那到底什么是律师说的3卡2纸呢?其实一点都不复杂,每一样都是用法律给女儿套上的护身符,花不了多少功夫,却能挡住90%的财产风险。
第一张卡,是女儿的婚前专属储蓄卡,一定要在领结婚证之前,用女儿的身份证新开一张卡,把所有的嫁妆钱、男方给的彩礼,还有女儿自己工作攒的钱,全都一次性转进去,转账的时候千万别忘了备注:“仅赠与女儿XXX个人所有,与其配偶无关”。
这张卡婚后一定要守好,要么一动不动,要么只出不进,绝对不能往里存婚后的工资、奖金,也不要用来交水电费、还房贷这些家庭共同开支,只要一混同,以后再想掰扯清楚,比登天还难。
第二张卡,是父母名下的信用卡副卡,很多父母心疼女儿,婚后总想着偷偷给她塞点钱,让她手头宽裕点,可你直接转账,只要没签协议,就默认是给小两口的。
不如给女儿办一张自己的信用卡副卡,她平时给家里买东西、给男方买礼物,都用这张卡刷,账单由父母来还,法律上认的是谁花的钱,只要刷卡账户是父母的,买的东西就算父母的财产,离婚时谁也分不走。
第三张卡,是给女儿买的保险卡,这是现在很多律师最推荐的嫁妆方式,没有之一,父母作为投保人,女儿作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女儿领证前把保费一次性交完,买一份年金险或者增额终身寿险。
这份保单的所有权永远在父母手里,女儿每年能领一笔固定的钱当零花钱,要是婚姻出了问题,这张保单谁也动不了,离婚时不会被分割,就算以后女儿遇到什么急事,父母也能随时退保拿钱救急,控制权永远在自己手里。
至于那两张纸,更是关键中的关键,第一张是单方赠与协议,不用太复杂,就写清楚 “甲方(父母)自愿将XX财产赠与乙方(女儿)XXX个人所有,该财产属于乙方的个人财产,与其配偶无关”,双方签字按手印,最好再去公证处花几百块钱做个公证。
有了这张纸,不管是婚前给的还是婚后给的,永远都是女儿一个人的,第二张是婚前财产清单,把女儿名下所有的婚前财产,包括存款、首饰、家电家具,全都一条一条列清楚,让小两口都签字确认。别觉得不好意思,真到了撕破脸的时候,这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可能有人会说,还没结婚就算计这些,多伤感情啊,可我见过太多离婚的案子,当初爱得有多轰轰烈烈,最后分财产的时候就有多难看,我们不是要防着谁,而是要给女儿一份底气。
这份底气不是让她去欺负别人,而是让她在婚姻里不用委曲求全,不用为了钱忍气吞声,如果两个人能好好过一辈子,这些东西早晚都是他们的;可如果真的走不下去了,至少女儿能体体面面地转身,不用人财两空,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真正的爱,从来不是婚礼上那点给别人看的面子,而是为女儿铺好一辈子的路,别再傻乎乎地砸钱撑场面了,用这3卡2纸,给女儿一份实实在在的保障,比什么都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