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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不起,就别玩!”贵阳孙女士花1880元买了一张“3个月不限次”瑜伽季卡,坚持

“玩不起,就别玩!”贵阳孙女士花1880元买了一张“3个月不限次”瑜伽季卡,坚持打卡26天后,教练当众甩脸:“天天来你不累吗?”她提出退费,教练直接把她踢出群、拉黑约课权限。诉至调解现场,瑜伽馆甩出一份她“从没见过”的合同——退费分文没有,反被要求倒贴20%的违约金。


贵阳的孙女士花1880元办了一张瑜伽季卡,商家当时明确表示三个月内不限次数使用,想来就来,孙女士信了这个承诺,连续26天到店上课,按时预约、正常训练,没有迟到闹事,也没有额外要求。

没想到她因为来得太勤,被教练在上课现场当众质问天天来你不累吗,语气和态度让她非常难堪,周围学员也听得一头雾水,孙女士的理解很简单,自己付费购买的是服务,按约定使用不该被指责。

她没有当场争吵,回家后通过微信提出退还剩余费用,希望把事情和平解决,对方的处理方式更激烈,直接把她和一起办卡的朋友移出会员群,关闭线上约课权限,并明确表示不退钱。

到这一步,孙女士认为对方已经不是服务态度问题,而是单方面停止履约,她的核心诉求变成按剩余期限退费。

在相关部门介入调解后,瑜伽馆拿出一套新的计算方式,主张按单次180元计费,按这个口径,孙女士上了26次课,费用接近甚至超过季卡金额,因此不仅没有余额可退,反而形成倒欠的结果。

孙女士不认可这种算法,她认为自己购买的是三个月期限的产品,商家承诺不限次,收费应当以期限为核心进行分摊,按90天折算每天二十多元,剩余时间对应的费用应退还约1330元。

瑜伽馆只愿意退300元,双方分歧明显,调解未能达成一致。

第二次调解时,等到双方进行再度调解沟通的时候,瑜伽馆额外提交了一份两页纸的合同相关约定,孙女士表示之前完全没见过这份资料,也不曾办理过任何签收手续这份文件。

条款中出现多项对消费者明显不利的内容,包括额外费用扣除规则,甚至提出要扣收所谓水费并附加比例扣款,孙女士认为这属于事后追加规则,且缺乏有效的签署和告知程序,不能作为限制退费的依据。

孙女士随后了解到,这家瑜伽馆自2024年起就多次出现退费纠纷,处理模式相似,先以低价不限次吸引办卡,再以各种理由限制高频上课的学员,最后通过踢群、封权限等方式让消费者无法继续使用服务,同时拒绝退费。

她选择将经历公开,希望引起监管关注,避免更多人踩坑。

记者联系到负责人许教练核实情况,对方态度强硬,表示即使自己承担亏损也无所谓,并指责孙女士的公开行为影响店铺经营,消费者一方则坚持,公开事实是为了维权,前提是商家先停止提供约定服务并拒绝协商。

从法律关系看,季卡属于典型预付式消费,商家在宣传和成交时承诺三个月不限次,就应当在期限内保障消费者按规则正常预约和上课。

若商家以不合理方式限制使用、单方面取消会员资格或关闭约课权限,属于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构成违约,依据预付式消费相关司法解释,经营者无法继续提供约定服务时,消费者有权要求按未履行部分比例退费。

单方面提出按单次高价倒算、事后拿出未有效告知的合同条款、以扣费名义扩大消费者损失,都可能被认定为不公平格式条款或无效约定。

当地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处理,瑜伽馆对孙女士的拉黑、停权和拒退行为正处于核查范围内,后续将根据证据情况依法推进责任认定与退费纠纷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