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离婚后仍然渴望爱情,遇到一个女子后,男子爱上了对方活泼开朗的性格。没想到,女子一开始就没想要好好谈恋爱,把男子当做“提款机”,不断地编造各类谎言索要钱财,钱到手了,就给男子删除;之后没钱了,就再次加上,甜言蜜语的要完钱,就又给男子拉黑。前前后后被骗1.7万,男子很心累,感觉自己深陷了对方的骗局,决定给这件事做个了断。
思前想后,男子果断前往了相关部门去报了案。当然,一旦介入处理,女子必定入刑。
男子表示,他也是被伤透了心。
(内蒙古晨报5月12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家住黄石的卫先生,最近苦恼的很,本来深陷爱情,也真是吃够爱情的苦。
今年37岁的卫先生,早些年跟前妻性格不符,两个人就离婚了。
如今卫先生一个人生活,时常也感觉孤单,想要找个另一半相伴终生,能够再次组建家庭,倒也是一件幸福的事。
经熟人介绍,还真给卫先生介绍了一个女子刘某,这个刘某也是一位离异的女子,今年35岁,比卫先生要小两岁。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刘某看起来乐观、开朗、性格活泼,看着是一个不错的女孩。卫先生也因此产生了好感,还挺喜欢对方。
没多久,这二人就正式开始交往了,没多久,也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本以为,这是幸福的开端,卫先生也本以为自己可以迎来情感的归宿,起码能够有个稳定的未来吧。
谁知道,一开始,刘某就没安好心,自始至终都是冲着人家的钱来的。
因为刚刚开始谈恋爱,刘某就开始找卫先生要钱,编造各种理由。
一开始说,自己的身体不行了,要去医院,需要花钱,让卫先生给自己转账;后来又说,家人的身体也不行了,又让卫先生给钱看病;后来又说伯父去世了,回家得花钱,又让卫先生转钱。
卫先生虽然内心有顾虑,但是为了维系感情,希望走进婚姻组建家庭,他一句也不多问,多次给女友转钱过去。
但是这个女友对自己的态度呢,也是忽冷忽热。就是给钱了,她才给个笑脸;平时就是冷着脸,卫先生丝毫感觉不到爱意。
再后来,只要有一点小事,闹脾气了,女友直接就把卫先生给删除了,这就让他有些一头雾水。
而等到刘某缺钱了,她又主动把卫先生给加上了,甜言蜜语一番,又要走了一些钱款。卫先生没辙,也只能继续给她转账。
看着女友,态度敷衍,简直就是把自己当做提款机啊,有钱亲爱的,没钱就一边去,这个态度反转,挺令自己寒心的。
就这样,一次次的变脸、一次次的删除、加回,也终于让卫先生逐渐清醒过来。
回想起相恋的点点滴滴,卫先生感觉,之前都是对方的掩饰、惺惺作态,一切都是伪装。看起来温柔、善解人意,都是她对付男人的手段吧。
此刻卫先生知道,自己并非遇到了真心相待的伴侣,而是一个女骗子。
显然,他已经陷入了一场以婚恋为名的诈骗陷阱里了。
为了及时止损,卫先生毅然决然,他准备去报个警,了结这件事。
当办案人员介入调查之后发现,这个刘某,确实就是个女骗子,就连名字,都是虚假的。而背后的身份、关系、目的,也远比卫先生想象的复杂。
经查,恋爱期间,未卫先生给其花费5万元,转账1.7万元,剩余的恋爱红包属于自愿赠与,不纳入追究范围。
审讯之后,刘某表示认识到错误,主动偿还卫先生1.7万元,弥补了其经济损失。
目前,涉案女子刘某因为涉嫌诈骗罪,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仍然在进一步的侦办中。
《刑法》第 266 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的,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单处罚金。
另外,《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 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3千至1万元以上,构成数额较大的标准。
本案刘某以婚恋、结婚作为幌子,自始至终都没有真实的交往意愿,核心目标是骗取男子的钱财,其行为已经违法。
根据诈骗的金额来看,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骗走钱款,也让男子遭受了财产损失。因此,女子可能会面临3年以下的刑期。
对于本案,您怎么看呢?
信源: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