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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这回摊上大事了?"江苏,一七旬老人卖菜收到假币,抓住对方不让走,混乱中对

"完了,这回摊上大事了?"江苏,一七旬老人卖菜收到假币,抓住对方不让走,混乱中对方被打成轻伤一级。本以为这事就过去了,谁知一张法院传票寄到家门口,对方索赔16万!老人当场懵了:我抓用假币的,还得赔钱?

"好人被告"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发生了。2006年11月,南京有个叫彭宇的小伙子,在公交站看到老人徐寿兰摔倒在地,上前扶起来还送去了医院。

结果徐寿兰家属说,就是彭宇把老人撞倒的。2007年,南京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写出了一句日后被反复引用的话:你没撞她,你为什么要扶?判彭宇赔伏近四万六。

三年后,天津的许云鹤碰到了相似的处境。2009年10月,许云鹤开车路过,看见老太太王秀芝在跨越护栏,停车下去查看,发现老太太已经倒地,送医之后反被告上法庭,一审判赔超过十万。后来二审撤销原判,来回折腾了将近三年,才还了许云鹤清白。

75岁的滕大爷每天带着女儿在路边摆摊,卖自家种的红薯,日子清贫但稳当。那天女子王某某过来选购,付款时递出现金,滕大爷接过来一看——这不是之前用假币骗过自己的人吗?老人没有迟疑,直接把对方拦住,不让离开,女儿跟着上前,两人守住人的同时拨打了报警电话。

拉扯中,王某某一直在挣扎,最终面部受了伤,鉴定结论是轻伤一级。民警赶到后,当场从王某某身上查出600元假币,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

王某某拘留期满出来,没有任何认错的意思,转身就写了诉状递进法院,状告滕大爷父女侵害健康权,索赔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加在一起近17万。

传票寄到家那天,滕大爷女儿接过来反复看了几遍,才相信是真的。用假币被抓、被拘留,出来之后不认错,反过来把受害者告上法庭。

那阵子,老人整夜睡不着,17万这个数字压着他,起床、摆摊、收摊、回家,脑子里转来转去都是这事。他不是没想过当时该不该管,但想来想去,自己没做错——发现假币,当场栏截,立刻报警,原地等候,哪一步越界了?

2021年1月施行的民法典第1177条,对这类情况已有明确表述:合法权益受侵害、情况紧迫无法及时获得官方保护时,当事人可在必要限度内采取扣留侵权人财物等合理措施,同时必须立即请求有关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