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案,可谓是一起震惊全国、令人发指的恶性案件。这起案件的背后,不仅是一个人道德沦丧的恶行,更牵扯出一系列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乱象。
故事要从1994年说起,当时年仅17岁的孙小果,在服役期间便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1994年10月16日,他与其他四名男子,在昆明市环城南路强行绑架两名女青年,并丧心病狂地实施轮奸。按照法律,1995年,孙小果被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然而,本该接受法律制裁的他,却因背后不正当的手段逃脱了应有的惩罚。
原来,孙小果的母亲孙鹤予是警察,继父李桥忠时任副局长,他们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伪造病历,帮孙小果非法办理取保候审、保外就医,使得他未执行刑期长达两年四个月又十二天,就这样长期逍遥法外,继续在社会上为非作歹。
到了1997年,孙小果愈发猖獗,其行为令人发指。4月至6月期间,在保外就医的他,先后强奸了4名未成年少女,其中包括一名幼女(未遂)。11月7日,孙小果及同伙在公共场所挟持两名17岁少女,对她们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暴力伤害和凌辱摧残。
其中一名被害人被残忍地打成重伤,他们的手段简直毫无人性,将竹筷和牙签交叉起来夹被害人手指,用烟头烙烫其手臂,甚至用牙签刺穿其乳房。此外,1997年7月和10月,孙小果还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致伤,给受害者带来了极大的身心创伤。
终于,在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与1994年犯强奸罪未执行刑期合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样的判决,本应是对他罪恶行径的最终审判,给受害者及其家属一个交代。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1999年,孙小果上诉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7年案件再审,死缓又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在这一系列的改判背后,是孙小果及其家人通过假专利等手段获得多次不正当减刑,使得他实际服刑仅12年零5个月。
在这个过程中,孙小果的母亲孙鹤予、继父李桥忠,以及狱长、庭长等公职人员,一路大开绿灯,无视法律尊严,为孙小果的逃脱制裁提供便利。
出狱后的孙小果并未悔改,反而变本加厉。他注册经营多家公司和酒吧,逐步形成以其为主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2013至2018年期间,孙小果又涉及多起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7月,孙小果更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殴打他人致重伤二级,这起案件在侦查过程中,终于牵出了他过往罄竹难书的犯罪经历。
2019年,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在强大的舆论压力和法律的严谨审查下,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一审对孙小果的定罪量刑,与新犯罪行所判刑罚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20年2月20日,这个作恶多端的孙小果终于伏法,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孙小果案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关注,其恶劣影响不言而喻。孙小果的母亲孙鹤予以徇私枉法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继父李桥忠被判处19年有期徒刑。因这起案件,19名涉案公职人员分别被处以2年到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112人受到相应处分。
这起案件给社会敲响了警钟,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不容侵犯,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的人,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无论背后有怎样的势力,都无法逃脱正义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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