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男子结婚一年多却与妻子没有夫妻之实,男子忍无可忍提出离婚并要求对方归还72万元结婚所花费用。女子:离婚可以钱不能全退。律师:不能以不能过夫妻生活而起诉离婚。
真的很难想象,一对夫妻结婚整整一年半,竟然连最基本的夫妻生活都没有过。
更魔幻的是,当丈夫忍无可忍提出离婚并要求退还72万元时,妻子的回应却是:“我不是不想过日子,是我尝试过了,但无法正常进行。”
这话乍一听好像情有可原,但仔细一琢磨,怎么都透着不对劲。
到底发生了什么?
事情是这样的:祁先生与女子经人介绍认识,按照当地风俗办了婚礼。为了这门婚事,男方前前后后花了72万——这里面包括彩礼28.8万元、“三金”9.1万元,以及各类当地随礼婚俗红包、婚礼酒席等开支,累计花费超72万元。
可婚后这一年半,所谓的“夫妻生活”基本等于零。
因工作原因,女子长期居住在福州闽侯县租住处,每周仅回福州仓山区婚房一次。
而这一次见面,女方不是以身体不适为由推脱,就是以心情不好为借口拒绝。男方一开始选择忍耐,毕竟刚结婚,他觉得需要给彼此时间磨合。
可一年半过去了,情况没有任何改变。
男方终于忍无可忍:这哪是过日子?这分明是找了一个名义上的妻子,实际上的室友。于是提出离婚,并要求女方退还全部72万元。
女方的回应很有意思:她说自己不是不想过日子,也不是故意要维持一段有名无实的婚姻,而是她自己也很困扰——她尝试过,但就是“无法正常进行”。
至于钱的事,她的态度很明确:婚可以离,彩礼可以退,但酒席钱和三金不能退。
而律师表示,拒同房非法定离婚理由 可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
此事发生后引发网友热议,有的说,如果男性的性权利无法在婚姻中得到保障,那这婚姻存在的基础就丧失了。
也有的说,如果男性的性权利无法在婚姻中得到保障,那这婚姻存在的基础就丧失了。
还有的说,结婚却拒绝“性生活”——这就是“骗婚骗钱”的行为!
企图通过“耗时间”的方式——达到离婚分财产和骗“彩礼”图谋!
一年半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如果女方真的在意这段婚姻,真的想“过日子”,她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去医院检查、寻求专业帮助,或者至少跟丈夫开诚布公地谈一谈。
可她做了什么?似乎只是被动地“尝试过,不行”,然后就没了下文。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夫妻生活虽然不是婚姻的全部,但绝对是重要组成部分。当一方有需求,另一方无法满足时,这不是一句“我也没办法”就能糊弄过去的。
男方拿出72万娶媳妇,图的不是找个室友合租,而是正儿八经过日子。现在一年半过去了,连最基本的夫妻生活都没有,换谁心里能舒服?
至于女方提出的“彩礼可以退,其他不退”——
恕我直言,这有点说不过去。
三金是结婚时给女方的贵重物品,酒席是为了操办婚事花的钱,这些费用的前提都是“婚姻正常进行”。现在婚姻因为无法进行夫妻生活而破裂,不管原因是什么,男方实实在在付出了72万,到头来什么也没得到,凭什么让他承担这部分损失?
现在很多年轻人在结婚前,根本没有认真想过婚姻到底意味着什么。
婚姻不只是穿婚纱、办酒席、收红包,更不只是搭伙过日子、互相有个照应。它包含了情感的交融、身体的亲密、生活的共享。如果其中某一部分出了严重问题,又没有积极去解决,那这段婚姻迟早要出问题。
如果真的存在障碍,那婚前坦诚相告,或者婚后积极治疗,才是对双方都负责任的态度。隐瞒、拖延、被动应对,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大。
对男方来说,一年半的忍耐已经够意思了。但如果早点沟通、早点寻求专业帮助,也许不至于走到这一步。
婚姻不是儿戏,72万也不是小数目。 这件事给所有人的启示就是——结婚之前,该聊清楚的还是要聊清楚。别等到钱花出去了、婚结了,才发现根本过不下去。
到那时候,伤的不只是钱,更是两个人甚至两个家庭的心。
你觉得这72万该不该全退?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