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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强白嫖!”湖北,一司仪主持婚礼报价800元,新娘觉得太贵,砍到了500元

“史上最强白嫖!”湖北,一司仪主持婚礼报价800元,新娘觉得太贵,砍到了500元,岂料,新娘又提出了奇葩要求,竟要求司仪还至少随礼600块!司仪当场破防:我辛苦一场,还要倒贴100块!

5月13日,观威海栏目报道了一则奇葩新闻。

在婚庆行业中,司仪凭借现场主持、氛围把控的专业服务获取酬劳是行业常态,合理的定价和双向体谅也是婚庆服务合作的基础。

近日,一名从业多年的婚礼司仪遭遇了一桩离谱的接单经历,正常的800元主持报价被客户大幅砍价,对方还提出额外随礼的要求。

一番核算下来,司仪忙活整场婚礼不仅没有收入,反而要倒贴费用,离谱的要求引发众多网友热议。

据了解,这名遭遇尴尬境遇的司仪名叫孙东临,在当地婚庆行业深耕多年。

凭借着专业的主持功底、流畅的现场控场能力以及耐心细致的服务态度,他积攒了良好的行业口碑。

相较于市场上部分司仪虚高的报价,孙东临始终坚持公道定价、诚信服务,收费透明合理,性价比极高,因此找他预定婚礼主持的新人一直络绎不绝,客源十分稳定。

前不久,一位准备举办婚礼的新娘通过熟人介绍,添加了孙东临的微信,希望预约他担任自己婚礼的现场司仪。

面对新客户的咨询,孙东临始终保持专业耐心的态度,细致向对方介绍自己的婚礼主持服务内容、流程安排、服务范围以及相关配套细节,让新人能够清晰了解服务内容,方便对方结合自身需求做选择。

在充分了解服务内容后,双方进入价格沟通环节。为了真诚促成合作,孙东临没有刻意抬高价格,直接给出了自己常年统一的常规报价,整场婚礼主持费用共计800元,该价格也是当地同水准司仪的正常市场价,不存在溢价、乱收费的情况。

面对公道的市场价报价,这位新娘却并不认可,认为八百元的主持费用偏高,随即提出砍价要求,仅愿意支付500元作为整场婚礼的主持酬劳。

对于客户的砍价诉求,孙东临并未急于拒绝,而是耐心向对方解释定价标准,说明该价格是自己长期以来的统一收费,定价透明、童叟无欺,多年来服务众多新人都是统一价位,不存在临时加价、看人报价的情况。

原本孙东临以为,双方会在价格上进一步协商,新人或许会适当提高报价,达成双方都认可的合作价格。

让他完全意想不到的是,新人不仅坚持极低的报价,还提出了一个颠覆行业常规的离谱要求,让从业多年的他倍感无奈。

这位新娘在坚持仅支付500元主持费的基础上,还要求孙东临必须额外随礼至少500元。

按照这个要求核算,孙东临辛苦完成整场婚礼的主持工作,不仅没有任何劳务收入,反而需要自掏腰包倒贴100元,相当于免费干活还主动送礼。

针对自己提出的特殊要求,新娘也给出了自认为合理的解释。

她表示自家婚礼的婚宴标准为每桌500元,按照婚礼习俗,需要单独为到场的司仪、摄像等工作人员安排专属宴席,这部分餐饮开支属于额外花销,因此希望通过降低主持费、让司仪随礼的方式,弥补这部分支出。

对于新人的这套说辞,孙东临感到十分哭笑不得。根据他多年的从业经验,婚礼司仪、摄像等现场工作人员参与主家婚宴,是婚庆行业约定俗成的惯例。

主办方为工作人员提供免费工作餐,是行业内基本的待客礼仪,也是婚庆合作中默认的规则,从来没有将工作人员就餐费用折算成本,再让司仪降价、额外随礼抵扣的情况。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如何看待新娘要求司仪至少随礼600块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 5 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

新娘举办婚礼,他人是否随礼完全出于自愿,新娘要求司仪至少随礼600块,不仅没有法律依据,也显得太小气。

此外,随礼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民法典》第 657 条),应基于赠与人自愿,任何人不得强制要求他人赠与在,新娘强行要求司仪随礼,明显违反了赠与人自愿原则。

2、如何看待新娘要求收取司仪酒席吃喝费用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 510 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这里的“交易习惯”,是指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

婚礼服务行业中,主家免费提供司仪喜宴是普遍习惯,新娘要求将宴席费用转嫁给司仪并要求随礼,明显违背该行业习惯。

做人做事要贴合社会普遍认知,不要提出违背常理、颠覆行业规矩的奇葩要求,过度精于算计反而失礼、败人品。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