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摇身一变成为所谓“反抗家暴”,春秋笔法,令人不齿。
二、电影拍摄时间与罪犯赵晓红服刑和剥夺政治权利时间高度重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12条第四款,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的罪犯不得出版、制作、发行书籍、音像制品。该电影拍摄制作涉嫌违法昭然若揭。
三、大张旗鼓的灌水式宣发,试探国家司法和社会道德底线。
四、相关单位应立即对于相关问题展开核查,该电影应立即下映,并对于罪犯赵晓红服刑和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涉及的违法行为,另行开展调查。



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摇身一变成为所谓“反抗家暴”,春秋笔法,令人不齿。
二、电影拍摄时间与罪犯赵晓红服刑和剥夺政治权利时间高度重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12条第四款,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的罪犯不得出版、制作、发行书籍、音像制品。该电影拍摄制作涉嫌违法昭然若揭。
三、大张旗鼓的灌水式宣发,试探国家司法和社会道德底线。
四、相关单位应立即对于相关问题展开核查,该电影应立即下映,并对于罪犯赵晓红服刑和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涉及的违法行为,另行开展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