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男子拿出 72 万彩礼,结婚 1 年半两人竟从未同房!婚后男子满心期待正常夫妻生活,可女方总找各种借口百般推脱,始终不愿亲近;女方却反驳称双方尝试过,只是过程一直不顺利,高额彩礼换来无性婚姻,到底是谁在撒谎?婚姻背后的真相让人唏嘘不已
先说结果,这场婚姻只过了一年半,男方提出离婚,还要求女方返还72万结婚相关支出。原因?一年半,夫妻没过上一天“正常生活”,连最基本的亲密都成了问题。
故事发生在福建宁德。2024 年,经媒人从中撮合,连先生与陈女士得以相识相知。
两人情愫渐生、相处十分投契,感情升温格外迅速,仅相处数月,便于当年 9 月一同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正式缔结婚姻关系。依照当地习俗,这场婚礼操办得红红火火、热热闹闹。
男方家庭倾其所能,凡力所能及之事皆已做到,尽显诚意。仅彩礼一项就达到 28.8 万元,各类金饰首饰开销也需 9.1 万元。
再叠加酒席置办、各类礼金红包等多项支出,整场婚礼相关开支合计至少在 72 万元以上。这个数字,别说普通人,就是在大城市也算天价。
但人算不如天算。大操大办之后,问题立刻冒出来了。陈女士婚后工作地在离市区不近的闽侯,她选择长期自己在外租房,每周回婚房待的时间,短得像走个过场。
连先生一肚子委屈,逢人就说女方每次都找理由拖,根本没想真正以夫妻身份生活,无论私底下谈还是全家调解,都不管用。不止夫妻生活没进展,连情感交流也逐渐形同路人。
说到这,很多人可能会问:那女方咋想的?她的说法完全不同。陈女士坚称,婚前体检男女都没缺陷,也不是人们想象的故意冷战。
她说曾尝试过“正常亲密”,但总感觉不顺利,紧张和心理压力反而让自己越发抗拒,后来干脆连尝试都不想了。
她父亲更是帮腔,说彩礼其实早退还给小两口了,婚宴、红包什么的是自愿花销,根本不能算给女方。
事情越闹越大,连男方也有点绷不住了。开局72万的感情走进死胡同,钱能不能追回?婚姻还能继续么?围观的人都替连家叫屈。这么多彩礼,最后连夫妻生活都没有,谁愿意赔上家底?
法律上怎么看?根据《民法典》,彩礼需要返还的情况主要有三种:没登记结婚;虽然领证但双方根本没同居生活;或者给彩礼让男方生活陷入困难。
放在这件事,虽说证领了,但两人除法定关系外啥都没成,属于“没形成稳定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支持返还那部分带有彩礼性质的钱。
这里有个细节很容易被忽视:72万并不是全是“彩礼”,三金只是一部分,剩下的像婚宴、红包、婚庆杂七杂八都是结婚过程里的支出。
对于这类开销,法院一般不会将其认定为彩礼范畴,故而在相关诉求中,通常不会支持要求返还此类开销的请求。
至多退回彩礼与三金,这 28.8 万的彩礼和 9.1 万的三金费用,无论如何都无法回避,是必须要面对的金额。
你可能会问,那女方说“试过但不顺”,这算不算恶意?实际上,此情况会直接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产生影响。倘若女方自始至终主动推脱,无意稳定同居,法院或会酌情判决扣减返还比例。
如此一来,款项既非全额退还,亦非全部留存。用一句大白话:没同房、没共同生活,感情走下来就一张结婚证,彩礼跑不了,其他花销不好说。
这里不得不举个类似但结果不同的例子。2023年安徽有起诉求彩礼返还案,女方嫁过去领证后一同生活了大半年,虽问题不少,但该有的夫妻义务都履行了。
最终,法院径直作出“无需返还彩礼”的判决,其依据在于双方已然形成共同生活的事实。对照宁德这宗案子,最关键的,就是真实的同居、同房、共同生活这三板斧。
各地民俗和彩礼争议一直不少。在江苏、河南等地,遇到男方彩礼筹款过头,婚礼砸下去几十万,夫妻却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女方一旦提出分开,多半只能退回核心彩礼款,剩下搬家公司、婚车、酒店、钻戒都要自己认栽。
换作一些没有明文规定彩礼数字的地方,纠纷倒罕见多了。
深圳、广州等地年轻人中,简单登记、AA制婚宴越来越常见,结婚不像“买卖”,变成合伙一起扛。
再拉回来,宁德这个案子,也不是女方一边倒坏。实际审理时,法院除了合同式查彩礼账,还要把婚姻本身“是否真是同居”“有没有共同生活体验”一一摸清,绝不会只看谁说得响。
就算女方逃避不愿意同房,只要确实曾有过真实努力,或者因为身体、心理等可被理解的障碍,返还金额都会酌情考虑。不是出轨、恶意骗婚或者假结婚,谁都不能随便贴标签。
信息来源:结婚一年半无实质夫妻生活,男子欲离婚并讨还彩礼等72万余元……——2026-05-14 00:06·海峡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