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惠州市的博罗县惠东县,不能设立县级市是达不到当代的条件!
1993年设县级市新标准:
1. 人口条件
- 县城驻地非农人口≥12万,其中非农户籍≥8万
- 全县非农总人口≥15万,非农人口占比≥30%
2. 经济硬指标
- 全县GDP≥10亿元,第三产业占比≥20%
- 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值≥80%,工业产值≥15亿元
- 地方财政收入≥6000万元,人均财政≥100元
3. 城建配套
- 城区自来水普及率≥65%
- 城镇道路铺装率≥60%,排水、环卫、公共设施完善
4. 放宽特例
而州府、地区驻地、沿海口岸、重点工矿城市、经济强县可酌情放宽部分指标。
而1993年设立县级市标准全面升级后,门槛大幅提高,不再是只看人口和经济总量,而是多维度考核。
除了要求县城和全县非农人口占比更高,还重点考察产业结构,要求工业占比超八成、第三产业占比不低于20%,同时对地方财政收入、人均财政都设了硬门槛,连城区自来水、道路铺装等城建水平也纳入审核,只有经济、产业、城建都达标,才具备申请资格。
这一变化,是因为此前宽松标准导致部分县盲目改市,出现产业薄弱、城建跟不上的“虚假城市”。1993年从严审核后,1997年国家更是直接暂停了撤县设市审批,彻底遏制盲目改市的乱象。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