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退伍军人摆摊谋生,意外持刀将城管刺死被判处死刑,在法庭上,他辩护律师的一句话,让在场的所有人几乎都沉默了,他也因此保住了性命……
2030年4月23日,是一个叫崔英杰的人刑满释放的日子。掐指一算,距离现在不到四年。一个差点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如今正在等待重获自由的那一天,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事情还得从2006年说起,那一年崔英杰23岁,河北阜平人,退伍军人。
崔英杰家里状况十分不好,父亲高血压,母亲心脏病,还有一个聋哑的妹妹,全家就指望他一个人养活。没学历、没技术、没门路,他退伍之后只能摆摊卖烤肠。
三轮车是跟战友借的,烤肠炉子是攒了好久的钱买的,就这么一副家当,是崔英杰全部的生存依靠。
他在北京中关村科贸电子城北侧找了个位置,每天起早贪黑地烤烤肠,一根一根地攒钱。这日子谈不上体面,但至少还能活下去。
2006年8月11日下午,崔英杰的命运被彻底改写。
海淀区城管大队副分队长李志强带队执法,到了崔英杰摆摊的地方,按照规定要没收他的三轮车。
崔英杰当场就慌了,三轮车是借来的,没了它自己拿什么养家?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求城管高抬贵手,把车留给他。
可执法就是执法,李志强这边也有他的职责,不能因为跪下就网开一面,于是三轮车还是被拖走了。
哀求无果,混乱之中,只想保住养家糊口生计的崔英杰从兜里掏出了那把平时用来切烤肠的小刀,朝李志强的颈部刺了过去。这一刀,扎中了要害,李志强大出血,当场倒地,抢救无效死亡。
一条命,就这么没了。
李志强是北京市城管部门成立八年来第一位因公殉职的执法人员,才36岁,上有老下有小。他也是一个普通人,穿上制服去执法,不过是为了养家糊口。
谁能想到,一次再平常不过的例行公事,竟成了人生的终点。
两个普通人,两个底层讨生活的人,因为一辆三轮车碰到了一起,最后一死一囚,没有赢家。
崔英杰被抓后,案件在社会上引发了极大关注。
2007年4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检方一开始是以故意伤害罪起诉的,可后来变更了罪名,改成了故意杀人罪。这意味着崔英杰很可能被判处死刑,而且是立即执行。
崔英杰请不起律师,法院给他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夏霖。就是这个律师,在法庭上说了一段话,让在场所有人都沉默了。
夏霖没有否认崔英杰杀了人的事实,也没有试图为他开脱罪行。他说的是另外一件事。他对着法庭说:"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我们已经失去了李志强,是否还要失去崔英杰?"
这句话为什么让全场沉默?因为它把所有人从"杀人偿命"的惯性思维里拽了出来,让大家开始思考这件事背后更深层的东西。
一个退伍军人,为国家扛过枪站过岗,退伍之后没有得到妥善安置,只能靠摆摊养活一家老小,当他最后的谋生工具都要被夺走的时候,他的绝望和崩溃是不是也应该被看见?
夏霖律师做的事情,不是给杀人犯洗白,而是提醒法庭:法律除了要惩罚犯罪,还要考虑犯罪背后的社会原因。
崔英杰确实杀了人,这一点无可辩驳,但他不是穷凶极恶的暴徒,他是一个被逼到绝路的人在绝望之中做出的疯狂举动。
更让人动容的是,李志强的家属在了解了崔英杰一家的情况之后,主动放弃了民事索赔。一个失去亲人的家庭,在承受巨大痛苦的情况下做出这样的决定,这份宽容令人敬佩。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了案件的具体情节、崔英杰犯罪的动机、李志强家属的态度等多方面因素,做出了判决: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缓和死刑立即执行,一字之差,却是生与死的距离。崔英杰活下来了。
后面的事情就像一条慢慢走向光亮的路。
2009年11月12日,因为在狱中表现良好,崔英杰的刑罚从死缓减为无期徒刑。2012年4月1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裁定,将其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五年,刑期至2030年4月23日届满。
据了解,崔英杰在狱中认罪悔过,积极参加劳动改造,甚至自学了法律知识去帮助其他服刑人员。
一个当年拿刀捅人的莽撞青年,在铁窗之内一点点长成了另外一个人。这恰恰证明了一件事:刑罚的目的不仅仅是惩罚,更是给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个案子的影响远不止于崔英杰一个人的命运。案件发生后,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关于城管执法方式和小贩生存权的大讨论。
此后多地开始试点"城管与小贩对话机制",北京海淀区在2007年率先建立了摊贩登记备案制度。2010年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更是新增了一条规定:"执法不得损害当事人基本生存权益。"
崔英杰还有不到四年就要出来了。出来之后,他将面对一个和2006年完全不同的世界。希望这一次,他能好好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