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榴莲手滑多按了个4,11480的榴莲款付了114804,销售看到多出十万竟然不吭声,扭头就让财务把钱打到自己卡里......
何女士跟丈夫是做水果生意的,跟这家果业公司合作很久了,进货走账都是常事。几个月前,她老公下单买榴莲,货款11480块钱。
就付款那一下,手一抖多按了个4,11480打成了114804,直接多出去103324块。页面跳转了,钱划走了,两口子当时谁也没细看,该忙啥忙啥,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直到几个月之后,何女士翻账单,左看右看不对,一核对才发现那笔榴莲款多付了十万多。
她赶紧联系果业公司,想着老合作关系了,退个款应该简简单单,但是让她没想到的是,对方说钱早就退了啊。
何女士当场就懵了:退了?退哪儿了?我怎么一分也没见着。
接着往下查才发现,真相居然比不退钱还让人火大。
原来当时接单的那个销售,在何女士丈夫付款的时候就发现金额不对了——但他没吭声。
之后他跑去跟公司财务说,这笔钱得退给客户,然后就把自己的个人银行卡号报了上去。财务按他说的操作,十万多直接打进了销售自己的口袋。
等于说,销售从头到尾都知道钱多付了,从头到尾就没打算让何女士知道。
后来有律师对这件事做了定性,说得很明白。销售明知道这钱是多付的,还故意让财务往自己卡上打,这个行为本身就不是贪小便宜这么简单了。
金额超过十万,如果在被追讨后还是捂着不还,警方完全可以按侵占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公司也别想把自己摘干净,发现客户打错钱不及时退,同样脱不了干系。
现在何女士已经准备起诉了。
然而公司这边也不是没责任,退款不原路返回,打到销售私人卡上,这是什么财务流程?合作客户的钱,退到员工个人账户,中间连个跟客户核实一下的步骤都没有。要么是财务偷懒,要么是公司内部压根没这规矩。不管哪种,漏洞都大得离谱。
现在案子要进法院了。侵占罪这事有个特点——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子,也就是说何女士不去告,警方一般不会主动介入。
所以她选择起诉,是维权必须走的一步。
数额摆在那,证据也都在银行流水里,查起来不复杂。关键是看那个销售现在是什么态度——如果主动把钱退了,事情可能还有转圜;如果咬牙不退,那就等着刑事立案。
多少年的老合作伙伴,就因为一个销售的操作,信任全没了,值得吗?
你觉得这十万块,公司该不该先赔给何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