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彩礼惹的祸!高昂的彩礼,一直都是横亘在适婚男子面前的一道鸿沟,想结婚,先把彩礼奉上!
结婚前,男方给女方送彩礼仿佛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自古以来都是这样的。但是,没领证,彩礼就能全要回来吗?我认为不可以。
这得看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没领证,双方没有同居关系,女方收了彩礼又反悔的,男方有权收回彩礼,例如大额现金、房产、汽车和金银首饰等等,毕竟这些都是血汗钱。
若是虽然还没领证,但男女双方已经摆了结婚酒席,或者已经同居生子,之后双方产生矛盾闹至分手,这时男方想全部要回彩礼,令女方净身出户的,我觉得不可以。
从法律上来说,男女未领证不受法律保护。但双方有同居事实,并孕育子女的,这就是事实婚姻,同样受法律保护。
再说,女子在事实婚姻中,生儿育女,操持家务,付出了自己宝贵的青春年华,若是男方一言不合闹分手,向女方索回全部彩礼,这无疑就是耍流氓,于情于理都要不得,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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