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志记载:1972年,经国家水利电力部批准,在玉林火车站办列车电站。属租用性质, 由玉林地区电业公司与列车电业局签订租用合约,每月租金3.95万元。同年,从河北省保定 市调第47列车电站到玉林发电,该站装机容量为1台2500千瓦双炉蒸汽发电机组。1972年6月 20日动工土建与铺轨, 9月6日建成投产。1977年7月,西津水电站向市内供电。同时,因指 标煤供应不足而停止发电, 后撤离玉林。列车电站基建投资33万元,总发电量为4662.52万 千瓦时,平均每千瓦时成本0.096元,销售收入平均每千瓦时0.042元,共计亏损250.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