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志记载:清末至民国初年, 城区照明均使用煤油灯。 街道路面用煤油灯挂墙照明。 民国10年1月,私人集资兴办鬰林振华电力有限公司,建成电厂正式投产发电,城区始有电 灯照明。当时仅供主要街道、县政府机关、商店照明,白天不发电,且日供电不超过12小时。 街道每约30米设1盏电灯, 木灯杆。15年前后,电灯照明范围扩大到州珮等地。抗日战争末 期, 因物资紧缺,一度停止发电。35年3月,鬰林振华电力有限公司改为普益发电厂,恢复 供电。 当年城区有照明用户577户。但发电设备超龄残旧,线路年久失修,电力微弱,灯光 昏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