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火车站互殴案引发热议,大学老师被拘后起诉,互殴认定成关键。
南宁铁路公安处认定双方互殴各拘5天,该处罚引发法律层面的讨论。
此案发生时,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正式实施。
该法第十九条明确了治安领域的正当防卫制度,区分互殴与防卫边界。
警方作出处罚的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该条款规定,殴打他人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及相应罚款。
执法实践中,区分互殴与正当防卫的核心是行为人的主观意图。
若为制止不法侵害而反击,未超必要限度,通常不认定为互殴。
这也是张某起诉时,主张自己不构成互殴的核心法律依据。
目前,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已立案,正梳理案件证据筹备审理。
涉事两人均已执行完5天行政拘留,各自回归正常生活与工作。
涉事大学老师张某,任职于南宁本地一所高校,日常教学表现良好。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教职工被行政拘留可能面临纪律处分。
过往典型案例中,教职工被拘留后多会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张某的拘留记录已被学校人事部门知晓,正开展核查工作。
这也是他坚持起诉,要求撤销处罚记录的重要原因。
涉事安检员何某某,25岁,户籍地为南宁市西乡塘区。
他在警方调查中称,追打张某是因被对方推搡险些摔倒。
依据铁路安检人员岗位规范,辱骂旅客已违反职业行为要求。
相关规定明确,安检人员不得辱骂旅客,否则需接受内部处分。
但南宁火车站未公开对何某某的内部追责情况,未提及绩效处罚。
2025年9月4日傍晚,南宁火车站进站安检区域爆发冲突。
张某当日购买了南宁至吴圩机场的高铁票,急于赶回学校处理开学事。
进站时身份证识别系统多次失效,现场无工作人员协助处理。
情急之下,张某跟随其他旅客进站,最终还是错过了当日高铁。
错过高铁后,张某迷路找不到出站口,经工作人员指引折返候车厅。
他误走到进站安检区,向卡口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获得放行。
行至最后一个安检口,向何某某说明情况出站后,遭到对方辱骂。
何某某连续辱骂张某“傻x”“脑子有问题”等不堪入耳的脏话。
张某折返与何某某理论,要求其道歉并提出要进行投诉。
争执过程中,张某顺手推了一下何某某撑在栏杆上的手。
何某某情绪失控,当场冲出安检区域,追打张某并高喊要“打死他”。
两人跑到站外空地上,何某某持续追打张某长达1分钟。
现场多名车站工作人员上前劝阻,均未能拦住情绪激动的何某某。
直至执勤民警赶到现场,才将何某某制服,彻底制止冲突。
事后双方前往医院检查,张某全身有10处挫伤,伤情明显。
何某某右脸有两道轻微划痕,未造成严重身体伤害。
南宁铁路公安处经全面调查,认定双方构成互殴,作出各拘5天处罚。
张某不服该认定,随即向南宁铁路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审查后,驳回了张某的申请,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
复议被驳回后,张某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诉求撤销相关处罚。
记者就案件相关情况,联系多方涉事部门寻求回应。
南宁火车站工作人员称不清楚详情,已将问题上报上级部门。
南宁铁路公安处明确表示不接受采访,不便透露案件细节。
南宁铁路公安局法治部门称会反馈相关问题,暂无明确答复。
南宁火车站已针对此次事件,加强安检人员文明执勤培训。
重点强调规范用语,杜绝辱骂旅客等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目前张某身上的挫伤已基本痊愈,正常开展教学工作。
他一边等待法院开庭,一边全力准备诉讼相关证据材料。
其所在学校仍在核查案件细节,尚未作出最终纪律处分。
何某某已回归南宁火车站安检岗位,日常工作未受明显影响。
他未就此次事件公开表态,工作状态与以往无明显差异。
法院仍在推进案件审理筹备,尚未确定具体开庭时间。
此案也引发公众对互殴与正当防卫认定边界的广泛探讨。
信源:大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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