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有一女子和老公在此打工,租了套两室一厅的房子。
女子租了三年,交了2000元押金,房租每三个月一交。
有一回门锁坏了,房东过来修理,发现女子已怀孕6个月。
房东称当地有个风俗习惯,不许别人在自己家里生孩子坐月子,不然会影响自己的财运。
女子尊重房东的风俗习惯,主动提出搬走。随后,她另觅住处,搬空了东西。
东西搬完后,女子找房东索要押金和剩余房租。
房东却以女子怀孕未提前告知,属于违约为由,拒绝退还押金和房租。
女子则表示,租房合同里并未规定怀孕需提前告知,所以自己不算违约,房东必须退还押金和剩余房租。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决定走法律途径解决。
我认为女子很配合房东,充分尊重其风俗习惯,房东理应退还押金和剩余房租,这样才合情合理。
租房时,应把可能出现的纠纷写进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比如能否在租的房子里坐月子、生孩子,都要写清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你觉得租的房子不能坐月子,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