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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周扒皮还狠!”浙江温州,一女子公司食堂没有凳子,只能站着吃饭,有人太累了,就

“比周扒皮还狠!”浙江温州,一女子公司食堂没有凳子,只能站着吃饭,有人太累了,就坐在窗台上吃,气的女子发视频爆料。公司回应:效仿国外模式,站着吃饭吃的快,20分钟就能吃完回去干活,有助于让员工活动筋骨,20多年都这样了。网友:工资为啥不效仿?福利咋跟不上?

视频发布在4月30日前后,很快被媒体转发。涉事公司位于浙江温州,当地记者致电公司核实时,对方确实表示食堂长期未设置座椅,称“站着更高效”。女子在视频里没有夸张,只是把镜头扫过食堂:长桌一排排,人挤着站立用餐,墙边和窗台零星坐着几个明显疲惫的员工。

从法律层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以及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第54条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食堂属于企业配套设施的一部分,用餐环境是否符合基本卫生和舒适条件,显然不只是企业“内部习惯”。

涉事公司强调实行已超过20年。可法律从来不因为时间长短而自动认可制度。《民法典》第8条写得清楚,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企业长期沿用某种做法,并不意味着该做法当然合法。

更关键的,是用餐时间的性质。多数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中间安排午餐时间作为必要休息。若通过环境设计迫使员工缩短用餐时间,实际效果等于压缩休息时长。

2019年浙江杭州曾有企业将午休压缩至20分钟,被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整改,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可以查到。裁量理由中明确指出,用餐休息属于合理休息时间的一部分。

公司所谓“国外模式”,也被质疑。公开资料显示,日本和德国部分企业确有站立用餐区域,但同时设有座位区,员工可自主选择。德国媒体2021年曾报道某科技公司尝试取消部分座位后因员工反馈而恢复原状。所谓国外做法,并非强制站立,更不是完全取消座椅。

人体工效学研究表明,长时间站立会增加下肢静脉压力。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强调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健康,虽然未专门规定食堂配置,但职业健康原则强调合理休息姿势的重要性。对于已经连续站立工作的员工而言,用餐时提供坐姿休息,更有助于恢复体力。

“尊重,是效率的前提。”这句话并非口号。企业若希望提升效率,完全可以通过流程优化、技术升级实现,而不是在员工吃饭的20分钟上打主意。压缩时间产生的收益,与员工长期不满带来的损耗相比,未必划算。

女子发声后,当地人社部门是否介入尚未公布。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认定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部门有权责令整改甚至处罚。工会组织亦有监督权。

事情并非简单的“有没有凳子”。它触及的是员工休息权、企业规章制定程序以及劳动卫生条件的边界。企业若制定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履行民主程序。是否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是否听取员工意见?这些问题,都值得继续追问。

视频发布至今,舆论仍在发酵。公司会否调整食堂配置,是否会增加座椅,是否接受监管部门指导,尚无最终结果。站着吃饭是否真的能提高效率,或许不难验证。但尊重员工基本需求,恐怕才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根本。